<divid="tet_c">颜望并不知道另一边的dob在想什么,如果知道了他肯定会说你想多了。
哪有什么举棋若定,劳资直接掀棋盘!
当然,在掀棋盘前他不介意让对方多走几步棋,让他们以为自己快要赢了……
次日,昨晚nb在微博上发声后,这件事并没有不了了之。
因为那篇小作文里的漏洞太多,dob和新一更是直接站出来表示根本没有所谓的事先确定。
许多网友们虽然嘲讽nb,但也知道双方只是撕破了脸皮,都拿对方没什么办法。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nb赢麻了,把别人蛋糕毁了一半不说,自己还狠狠吃了一大口。
许多观众也算看明白了,这nb跟电信诈骗一样,本来就没打算着把目标覆盖到全部人群,而是过滤掉聪明人和正常人,把那些舔狗吸引过来。
最后仗着女性的身份,以退为进,毕竟我都道歉了,你颜王一个明星选手还纠缠不休,欺负一个离异带一娃的小女主播,还是不是个大男人?
清楚这些的网友们一边感叹这女人的恶心程度,一边为颜王感到憋屈和郁闷。
而那些为nb说话的网友们顿时就嚣张了起来,毕竟前面他们确实被围着喷了许久。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这就这?”
“自己误会别人还理直气壮,作为职业选手还是先学会做一个人吧。”
“这种人见多了,丢了点面子就喜欢开始小题大做,到头来屁都放不出一个。”
“抛开nb的那点过错不说,你们难道一点错都没有吗?她都已经道歉解释了,还死抓着不放那就真的太没品了。”
“……”
很快几方的粉丝吵作一团。
虽然nb这边的粉丝少颜王和dob很多,但战斗力却是强悍的不行。
因为他们根本不和你讲逻辑,讲情理。
翻来覆去就是围绕着“为了lpl好”、“都已经道歉了”、“对一个女孩子宽容一点”……似乎这些就是大义一样,能够压倒所有不好的声音。
这幅嘴脸让部分看戏的网友不由感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与此同时,颜望在微博上首次对nb进行了回应,同时也是最后的通牒。
“从事件发生开始,某南性主播从未有过联系我的意思,不说亲自给我道歉,难道私下告诉我那所谓的几位‘职业选手’是谁很难吗?
当然也可以说已经道过歉,也告诉过我了,毕竟这无法证实。
但我只给最后一个机会,今天把名字告诉我,我亲自去确认,要是没撒谎这事我就不追究了。
为人父母,当以以身作则,希望某南性主播好自为之。”
不追究?那怎么行,你越追究我才越有流量啊!
nb团队见颜王回应了,顿时喜出望外,他们还以为他会像天灰灰那次那样冷处理,不让他们继续蹭流量。
没想到这次一改往日理智的风格,开始变得刚了起来。
但刚有什么用,只要不触及底线,谁都拿它们没办法,顶多被多骂一会。
之后再利用这个流量让nb发几张美照、卖卖可怜,吸波粉、提波纯,岂不美哉?
至于什么“最后一个机会”、“好自为之”,这年头还有人在网络上这样威胁的吗?
真以为自己是什么网络警察啊,有够搞笑的呢。
于是当天网络上就开始流传出疑似nb和颜王道歉的聊天记录,某些加了颜王微信的人发现这头像和名字还真一模一样。
虽然许多网友清楚聊天记录这玩意彷造太容易了,但不影响一些tg捕风捉影,用这不知真假的聊天记录倒打一耙,表示颜王表里一套背里一套,彻彻底底的小人、伪君子。
这给正在看戏的颜望差点忍不住直接掀棋盘,虽说他本来就没觉得对方会主动过来道歉,但没想到它们居然还倒打一耙,请水军过来造谣!
这尼玛是人干的事?
等等……造谣?
这聊天记录绝对是假的,应该算是捏造事实诽谤自己吧?
尽管还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对方造的谣,但不影响颜望心里多了个点子,让他的计划有了另外的打算。
原本的计划很简单,那就是等对面最得意的时候,直接兑换商城的某个道具:
『全网封禁劵』:一次性道具,使用后指定目标将会被“全网封禁”,即刻生效
没错,这个道具就是他掀棋盘的底气所在。
你不是要流量吗?号都没了流量还有屁的用。
虽说这个道具对靠网络维生的人而言就是核武器,但“造价”无疑是很贵的,需要四千积分,如果买的话他大半家底就没了。
所以之前他才犹豫用在一个女主播身上到底值不值得,好在不务正业的系统看不过去了,发布了个惩治不良女主播的任务,任务的奖励能让他回不少血。
只不过现在似乎有个更好的办法,为了验证这个办法到底有没有可行性,他直接在商城里兑换了个高级“法律精通”。
然后他就悟了。
如果生气有用的话,那还要法律干嘛。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至于什么情形应当被认定为上面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两种。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而什么叫“情节严重”,有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等等。
简单来说如果nb确实雇水军了,那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只不过从现实角度来讲,就算构成了诽谤罪,想因为这个就把对方送进监狱是很难的。
而原因就在于证据、证据,还是t的证据,没有证据桉子都立不了。
看看娱乐圈就知道了,一些明星的工作室经常因为“造谣”发出一些律师函,甚至是起诉。
但如果有人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有的起诉是诽谤,有的则是单纯的名誉侵权……
总而言之,因为这些玩意很少对人产生实质性的伤害,所以许多网民对这些所谓的律师函或是起诉啥的,都已经开始对此抱着雷声大雨点小的看法。
而事实也基本如此,至少网络上是这样,因为证据太难收集,也很难达到“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