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 诚实淳朴孙志和(1 / 2)

当然说到帮外甥,老李还得和媳妇说一下。

因为直播这种事有些微妙。

他一个人直播,一天如果能赚一千块。

那么带再带一个人,收入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所以带外甥挣钱可以,但收益具体怎么分配,就得认真协商一番。

当老李媳妇知道这件事后,本能的就不高兴。

毕竟姑父,姨夫,舅的媳妇,属于亲戚中的三大不亲。

老李媳妇有想法,也属于正常现象。

不过外甥都求上门了,直接拒绝面子上也抹不开。

她将外甥叫过来:“让你舅带你也可以,但是俗话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

刚开始你只是跟着你舅学习,你创造不了多少价值。

所以我们每天只能给你一百块钱的辛苦费,等你水平上去了,咱们根据情况再仔细商量。”

谁知老李外甥孙志河笑道:“舅妈,这个你们不用担心,我跟着我舅直播,一分钱都不要。

你们能教我搞直播的本事,我心里已经非常高兴了。

那所以你们只需要管我三顿饭,给我一个住的地方就行。”

老李媳妇瞬间有些不好意思:“那怎么可以?就按我说的一天给你一百块钱,只要你别嫌少就行。

本来我和你就因为太忙就想找个帮手,现在好了有你帮他,我还更放心呢!”

孙志和笑着道:“真的?那可太好了。

舅舅舅妈,其实我也不瞒你们,我是这样想的,刚开始跟着我舅学习,等学的差不多,我再自己做。

当然,就算我自己单干,你们需要我干活,打个招呼,我绝对义不容辞。”

听到这,老李媳妇才松了口气。

说实话,他能给外甥一天一百块钱已经是容忍范围内的极限。

万一等外甥的水平提高了,吵吵嚷嚷着让自己给他加钱,那她可不乐意。

现在好了,外甥单干,和自己的利益并不冲突,也就不会有太大影响。

至于将其教会,亲戚嘛,这点忙也是应该的。

双方商议之后,老李便开始教外甥一些注意事项,包括怎么录视频,各种表演的小技巧,以及后期的剪辑。

他也不藏着掖着,有多少本事就教多少,至于自己外甥能不能学会,就只能看他自己的悟性了。

就这样,孙志和跟着自己舅舅学了三天,将各种杂活摸透之后,便开始尝试着出镜。

说到领悟能力,他可一点不差,特别是在表演方面,比老李甚至犹有过之。

两人配合了半个月,老李的粉丝已经记住了他这个古灵精怪的外甥。

甚至很多新粉都是冲着他这个外甥来的。

终于一个月后,孙志和对老李道:“舅,从明天开始,我就单独做视频了。

这一个月真的非常谢谢你教我。”

见外甥履行自己的承诺,老李媳妇忽然有些不舍。

这方面除了一家人一长时间在一起有了感情,还有老李外甥的吸粉能力。

老李媳妇现在怀疑,如果老李外甥真的离开,他的粉丝值很可能会狂掉。

当然人各有志,有些事是强求不得的。

忽然老李趁着自己媳妇儿不在道:“志和,你拿出手机记下一个联系方式。”

孙志和一愣:“舅,你这是”

老李脸上忽然露出不耐烦:“问这么多干什么?你只管按照我说的话做就是。”

孙志和连忙答应,这是一个微信号。

老李:“你加一下对方好友。”

孙志和立刻发送好友申请,很快对方就同意了。

老李一把夺过外甥手机,开始编辑信息:“王助理您好,我是江湖百晓生的外甥,我舅舅在直播方面对我非常认可,我跟着他也做了一个月的视频,反响还不错。

您这边要是有活的话,能不能也给我介绍介绍?

您放心,我一定竭尽全力,将您的工作任务做到最好。”

发完这些信息,老李有些紧张。

直到五分钟后,他收到了王同的回复:“好的,加油!”

老李常常吐了一口气,心中全是激动。

孙志和脸上却全是不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老李拍拍外甥胳膊,语重心长道:“这是一位大老板,我已经帮你沟通过了,记住以后他有什么吩咐,你一定要竭尽全力完成。”

孙志和有些傻眼,他还是第一次见舅舅这么凝重的和自己说话。

想了想,老李还是将自己先赚二十万,后赚五百万的事和外甥说了。

孙志和听得目瞪口呆:“你说的都是真的?”

看着激动的外甥,老李有些得意:“当然是真的,前段时间我不是带着你去看房了吗?

售售楼部里面最大的洋房记不记得?我已经买下来了,而且是全款。”

孙志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款洋房他当然印象深刻。

特别是参观过售楼部的样板房,孙志和感觉自己仿佛就在天堂。

后来的几天,他晚上睡觉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挣到足够的钱,也买了一套相似的。

只是等他每次醒来,才知道这根本就不现实。

因为那套洋房的售价竟然高达三百万。

这可是三百万呢,自己努力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

可现在自己的舅舅竟然说,他全款将钱买下来了。

不仅如此,如果舅舅真的赚了五百二十万的话,那他岂不是还有二百二十万的存款?

这么多钱如果拿去理财,基本上一辈子都不用再奋斗了呀!

想到这里孙志和感觉自己身体内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因为按照舅舅所说,拿到五百万的确需要概率,但哪怕表现再差,也能拿到二十万。

这可是二十万呢,只要自己能接一次单,家里的老房子翻新就有着落了。

如果能接个两三次,说不定还能在城市里买套首付。

和城里的生活相比,农村那边的环境简直一言难尽。

这倒不是孙志和不喜欢农村,其实从某方面来说,在农村居住比要在城市居住舒服得多。

但如果可以选择,孙志和还更倾向于城市。

他从小就听过孟母三迁的故事,故事很简单,就是说孟母本来和一个农夫做邻居,然后他儿子就跟着农夫学习种田。

孟母觉得这样下去,儿子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然后他就带着儿子和一个木匠做邻居,然后他儿子就跟着木匠说学会了做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