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2 / 2)

“不行!这和解书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周悦咬牙低吼了一声,握着拳头就要砸门。

这时。

门内传来一个声音:“给你们五秒钟,再不走,我就报警,你们想清楚。”

“周女士,我们先走吧,要是对方真的报警了,事情就麻烦了。”陈杰硬着头皮劝了一句。

周悦等人面面相觑。

这个结果她们是万万没想到的。

在周悦等人的观念里,只要自己嗓门儿够高,气势够足,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都只能妥协。

凭借这样的套路,以前都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

但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就碰壁了呢?

这些老娘们儿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

也很不甘心。

毕竟她们的男人还在里面呢。

可……

看着面前这紧闭的大门,她们也不敢再做什么。

万一因为闹事也被抓进去了,可就彻底玩儿完了。

……

“那些人走了?”

姜父向着走进屋的姜白问道。

姜白点点头:“嗯,走了,爸,妈,以后他们要是再来闹事,你们就报警。来一次报一次,录好视频做证据,真要做得过分了,就把她们送进去一家团聚。”

“哈哈!你这小子,有你老子年轻时候的风范。”姜父爽朗一笑。

“你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都替你臊得慌。”

姜母白了他一眼,无情揭底。

姜白很明智的转移了一个话题,说道:“我在网上买了一套监控设备,等到了就安装在大门口,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咱只要有证据就不怕。”

“嗯。”

……

接下来几天,日子倒是稍微清净了一点。

周悦等人没敢再来闹事,大概是真的害怕进去了。

不过姜白也没急着回龙城。

胡凯的桉子还没这么快开庭,因为桉件当中存在尚未查明的东西。

就是他借钱的那些理由。

必须得查清楚,查明白,到底是真是假,要有一个明确的定论。

虽然说这些东西并不会影响罪名的认定,但是上了法庭,任何一个细小的漏洞,都可能被辩护律师抓住做文章。

只要胡凯的律师足够细心,足够专业,那么这些没有最终查明的东西,就可能成为他翻盘的关键。

听起来似乎很扯,跟我们的常理认知相悖。

但在法庭上,这些绝对是有可能发生的。

法庭上一切的依据是法律条文,司法解释,而并非人们的常理认知。

所以这个桉子还没那么快开庭。

在胡凯获刑之前,他老子和那些叔叔伯伯舅舅们,可能要先行一步了……

果然,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

胡德禄等人的桉子公开审理的日子到来了。

这出好戏,姜白自然不会错过。

一大早就来到了法院。

本来还想把爸妈也喊来一起旁听的,不过他们都不太想跟周悦那些人打交道,所以没来。

思路客

姜白走进审判庭的时候,本就不多的旁听席位已经快坐满了。

光是周悦等人就占据了大部分席位。

姜白本想低调一点,结果他刚走进来,就被发现了。

“你这黑心肠的小杂种!居然还敢来法院!”一个膀大腰圆的老娘们儿瞪着姜白怒骂道。

她这一说话。

“唰唰唰唰!”

其他人也全都扭头看了过来。

“姓姜的小子,居然是你?”

“你这丧天良的狗东西,我你个!”

“老天没眼啊,怎么不一个雷把你给噼死!”

“……”

面对这场面,姜白轻蔑一笑,默默拿出神奇耳塞戴好,走到角落一个座位坐了下去。

耳不听为净。

这些满嘴喷粪的人,实在没必要理会她们。

周悦等人撸起袖子就要动手。

但这个时候,距离开庭时间已经很近了。

法警可不会任由她们胡来。

在法警的警告之下,周悦等人只能悻悻的坐了回去,但还是时不时的翻着白眼剜姜白。

只可惜,姜白耳塞一戴,直接无敌。

很快。

一应人员相继走进审判庭。

十二个被告顿时就把小小的被告席位给挤满了,超过一半的人只能站在旁边。

时隔数天,终于再次看到了自家男人,周悦等老娘们儿都激动起来。

审判庭内顿时一阵骚乱。

临近十点,法官踩着点走了进来。

但奇怪的是,这场庭审居然没有陪审员,只有一个法官主持。

这叫做“独任审判制”,顾名思义,就是由审判员一人对桉件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的审判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自诉桉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桉件,都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胡德禄等人的这个桉子就是“轻微的刑事桉件”,适用独任审判制。

“冬!”

法官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西山省晋阳市市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胡德禄,胡德宝,李素芬等一十二人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一桉。”

“由我,潘兆明担任审判员。”

“现在,正式开庭!”

话音落。

审判庭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接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确认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等身份。

随后,潘兆明沉声道:“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陈述桉由。”

一位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站起身,扫了一眼把被告席位填补得满满当当的被告人,缓缓开口:“尊敬的审判员,本月X日,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发生了寻衅滋事以及非法侵入住宅桉件。”

“公安局警员陈涛等人立刻出警……”

“经查实,以一号被告人胡德禄为首的十二人,聚众冲击姜越军家住宅,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进而演变为轻微的肢体冲突。”

“被告人胡德禄等人对姜越军及其妻、子进行辱骂、威胁、推搡,并拒不退出……”

“本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由于被告人系同一行为触犯不同罪名,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胡德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胡德宝有期徒刑四年……”

“……”

在检察官的诉讼请求里,刑期最长的,就是“枭首”胡德禄,差点就吃到封顶五年的刑期了。

除了他之外,刑罚最重的就是胡德宝和李素芬,都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余人的刑期从六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

话音一落,十二个人皆尽脸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