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出口,就已经表明了被告方的辩护思路。
无罪辩护!
不是减刑,而是要无罪。
如果做减刑辩护,基本思路就是积极认罪认罚,主动道歉并赔偿,并想办法找到尽量多的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来争取从轻判处。
如果是无罪辩护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否认指控,如此一来,胜诉自然就没事了,而一旦败诉,便会因为拒绝认罪等,而被从重判处!
李美君显然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
“鉴于被告方不承认犯罪,接下来,将围绕是否成立诽谤罪进行审理。”
陈忠汉缓缓点点头,说道:“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环节,请原告方举证。”
张伟开始列举证据。
其中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行车记录仪的两段录音。
在这两段录音中,李美君都近乎直白的说出了她跟乔娜的谋划,而且还提到了“下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性证据。
比如,乔娜一家跟罗大状的恩怨,李美君跟罗大状的过往纠葛,这些证据的证明方向,就是两人诽谤的动机。
很快,张伟便将证据全部展示完毕。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的证据,你们可有质疑?”陈忠汉看向被告席位问道。
这些证据基本上相当于明牌,都在李美君的意料之内。
自然也早就做了相应的准备。
陈梦喆开口道:“我方对二号证据和三号证据的真实性跟合法性并无异议,但不认可其关联性。”
“我方当事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不能直接证明他们对被告人有诽谤、诬陷的动机。”
“如果按照原告方的逻辑,我们做律师的,岂不是每天都要面临无数人的报复?”
陈梦喆向着旁听席位摊了摊手。
“哈哈哈……”
不少人都笑了。
受到法警的眼神警告后,才一个个闭嘴噤声。
“至于一号证据,我方无异议。”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疑惑了。
做无罪辩护说白了,基本上就两条路子。
一条,是将原告方关键性证据驳倒,使其不被合议庭采纳。
第二条,便是己方举出足够强有力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相比之下,显然是驳斥证据更容易,也更有可信性。
毕竟自诉桉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要将对方的证据驳倒,自然也就无法定罪了。
但陈梦喆居然放弃了这一步。
这倒是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
不过罗大状始终面带微笑,显然对这个情况并没有感到意外。
因为一号证据是法院取证。
证据三性中,真实性跟合法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关联性……如果要从关联性方面驳斥,除非能证明罗大状真的侵犯了乔娜。
这一点,如果乔娜咬死的话,确实会给罗大状带来一些麻烦。
但与此同时,她跟李美君的麻烦也会相应的变大。
因为这就涉及到了第二条罪名。
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美君二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桉,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就是不敢冒这个险。
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李美君也不敢从这方面发起反击。
因此,便干脆放弃质疑一号证据。
这相当于,间接承认了罗大状并没有侵犯乔娜!
至此,罗大状其实已经胜利了一半,成功洗清了身上的脏水。
接下来,便是要将这两人送进去,获得全面胜利。
他抬眼看向场上。
陈梦喆继续说道:“要想成立诽谤罪,须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本次事件,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虚构事实的故意,但她们并无强烈的恶意,仅仅是跟原告开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
“我方当事人并未将这个虚构的事实进行散布,如何算得上诽谤罪?”
见陈梦喆发言完毕,罗大状轻蔑一笑,向着张伟点了下头。
后者当即举手说道:“我方请求传唤证人出庭。”
陈忠汉点头:“同意。”
很快,证人上庭。
是一个男人,略有些发福,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的样子。
看到他出庭,李美君的脸色微微一变。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人会出庭作证。
张伟向着证人问道:“证人,请先自我介绍一下。”
证人说道:“我叫何正,是金科律所初级合伙人,也是江浙省律协理事。”
“很好。”
张伟点点头,继续说道:“请你说一下,在X月X日晚上九点半左右,你在什么地方,跟谁在一起,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
“当时我在自己家里,李主任来我家做客……”
何正向着李美君那边看了一眼,缓缓道:“她跟我说,罗老师涉嫌强歼,被侵犯的女孩向她咨询过相关法律问题,暂时被她安抚下去了。”
“还说,罗老师可能面临严重指控,并且可能因此给律协带来不良影响,所以提议,让罗老师下台,重新选举会长。”
“主任的意思,是让我支持她,并且许诺会晋升我为高级合伙人。”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对方刚出了个对三,这边直接丢王炸!
李美君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她怎么都没想到,罗大状居然能够说服何正为其作证!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张伟看向法官,说道:“法官阁下,我没有问题了。”
“我请求询问证人。”陈梦喆连忙举手示意。
得到法官同意后,他走向何正,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沉声道:“何正先生,据我所知,你加入金科律所已经两年半,从一年前就申请晋升为高级合伙人,却屡次被拒,有没有这回事?”
何正点头:“有。”
陈梦喆嘴角上扬,缓缓说道:“你自诩能力足够胜任高级合伙人,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因此,对身为律所主任的我方当事人,心怀不满,并……”
“反对!”
陈梦喆还没有说完,便被一道声音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