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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斯吃烤鹿肉。
阿比斯也只吃点野果。
大家吃饱后,阿比斯进房换上了充满了刚健之力的猎人装。
普斯只穿着麦小麦给他做的小平角裤。
麦小麦还是穿玛雅给她的衣服。
相对于阿比斯的长袍来说,这衣服轻便很大。
三人各自背着一把弓,带着小冥狼,走向森林。
进入森林,麦小麦才知道,这里根本就不是自己一个人所能走出去的。
野藤蔓延,到处都是蛇虫鼠蚁,还有各种比较大型的动物和野兽。
而且,这不过是离部落不到三公里的路程而已。
再往外走,森林越发的浓密,环境越发的复杂。
不过,奇怪的是,那些动物看见他们,都纷纷的逃跑,好像在畏惧着什么。
害得他们走了很久,都无法有猎物目标。
“爷爷,是不是我们人太多了,导致猎物见到我们就跑了?”
普斯很郁闷的说,“连个野鸡都打不到,野兔也没有,今天还想喝姐姐炖的野兔汤呢。”
阿比斯看着趴在麦小麦肩膀上的小冥狼,想了一下说,“可能是它在这里的缘故。”
“它?”
麦小麦把小冥狼抱在怀里,横看竖看,都不觉得这样可爱的小动物会成为震慑其他动物的根源。
“嗯。”
阿比斯点点头,“你把它放篓子里藏好看看。”
麦小麦把小冥狼放在普斯背上的小篓子,伸手摸摸它的头,“小天,你藏好,让姐姐打到猎物再冒出来。”
那小冥狼似乎听懂她的话,窝在篓里睡觉了。
果然,三人再往前走的时候,就没有出现那些动物看见他们落荒而逃的情况了。
他们很快就收获了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