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都吓了一跳。
有个老衙役显然是见多识广,震撼道:“竟然是认主的神兵利器!”
目光再落到那模样秀气可爱的青锋上时,便带出几分郑重,深吸了口气才道:“怪不得,我听说这等神兵,若有外人觊觎,会自动反抗,这人肯定是盗窃神兵,所以遭了反噬。”
按说这等话,衙役不该乱说,但人家小姐手持神兵,身份一看就不俗,另一个则明显是个泥腿子,该向着什么人,他们还不清楚?
客人们这才恍然。
旁边的小姑娘眼睛里直冒小星星:“好厉害!”
其他人也纷纷说自己长了见识,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等还能自己主动教训人的神兵利器?
几个衙役的动作也粗暴了很多,拧着地上那人,拖着站起来,准备先弄去监牢关几天再审问。
一个老衙役无意间扫了一眼这人的脸,脚步一顿,拧了拧眉头:“等等。”
“孔叔?”
这老衙役显然资历不浅,其他几人都听他的,闻言也没多想,很自然地站住,“怎么了?”
“你们仔细看看,这小子是不是常六?”
“什么?”
几个衙役都吓了一跳,转头来仔细看,越看越像,但大家心里都有点儿不太相信:“怎么可能?常六还敢回京城?他不想活了!”
这常六是差不多前在京城犯下大案的一个悍匪,他本是城西文府的家丁,后来和文老爷的小妾被抓住之后一不做二不休,杀了文府满门老少,连尚在襁褓中的孩子都没放过,事后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甚至波及左邻右舍,要不是救火及时,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的灾难来。
此人武功很是不错,事发后竟然杀了守城的官兵逃了出去,可见凶悍,京城这边自然绘影图形,发文通缉,不过一年了,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一帮衙役面面相觑,头上冒出一层冷汗,抓着这人的两个,腿都有点儿哆嗦。
这要是常六,他们可是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此人杀人跟切瓜似的,不是他们这等小喽喽能对付的人物。
还是老衙役镇定自若:“没见他都伤成这模样,怕什么怕,咱们兄弟立了大功了,等着领赏吧。”
众衙役这才回过神,个个狂喜,看着常六,和看金山也差不多,不说别的,文家宗族可是说出话来,说要是能抓捕常六,活的赏银三万,死的也给一万。
三万两啊!放到富贵人家也得眼热,何况他们这些苦哈哈。
一群衙役兴高采烈地找来绳子,把人捆成一团,老衙役一挥手,顺便搜搜身,众人眼睁睁地看着这家伙的身上被搜出一大堆东西,有一把刀,刀刃发黑,不知道沾了多少血,还泛着蓝光,显然淬了毒,还有毒针一包,各种毒药无数,匕首两把,都是吹毛断发,其它林林总总的东西,每一样都让人吃惊。
衙役们面面相觑,额头上冷汗都下来了,这下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这人不是常六,想必也是手上有几件大案的要犯,抓住了就是功劳。
什么都不必问了,红尘自然是毫无责任,这事儿在众人眼里,本来就和她无关,就是有关,衙役们还不愿意。
本来功劳都是衙役们的,要是人变成了人家小姑娘给抓住,他们的功劳岂不是被摊薄了好些。
当然,红尘也不会想要这样的功劳。
衙役们客客气气地谢了红尘好几句,就拖着人匆匆忙忙离开,手里攥着这么一个大宝贝,还不赶紧弄回去,万一路上再出差错,他们上哪里哭?
这些人一走,茶馆登时沸反盈天,众人也不说书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此事,忍不住后怕不已。
想也知道,能让衙役高高兴兴弄走的人,肯定是悍匪,他们就离那家伙几步之遥,万一他凶性大发胡乱杀人怎么办?
老仆抱着自家小姐,浑身发抖,甚至顾不上等来接应的人,马上就要回家,红尘一看劝不住,干脆带着罗娘,小严,还有铁牛护送一程。
街上人很多,摩肩接踵的,连车也乘坐不了,大家都步行,老仆对红尘几个还是很信任,能同行自然开心,他心里也发虚,知道自己一个人带着小姐出来是大大不妙,此地乃京城,可不是江南,不会什么人都给自家面子,不敢对小姐动歪脑筋。
那小姑娘更是没一会儿就和红尘几个混得特别熟悉,抓着她的手不放。
在红尘想要获取别人信任的时候,她总能如愿,就算比不上林旭那么自来熟,也差不了太多去。
到是那老仆还有分寸,只说出了这条街就是他们暂住的酒楼,没把自家祖孙三代的身份都给卖了。
走了大约又一刻钟左右,老仆脚步一顿,脸上露出几分喜悦来,高声道:“云少爷,您怎么来了?”
不远处一个锦衣少年匆匆而来,头上汗水淋漓,衣服都跑得有点儿乱,一眼看到小姑娘,三步并作两步跨过来,一把把她从红尘手中夺走,紧紧抱住,眉头皱得死紧,目光落在红尘身上,十分警惕。
就是那老仆看出不对,连忙详细解释了几句,生怕他误会什么,这人的目光还是冷淡至极,充满戒备。
红尘有点儿意外,第一眼见她就心生戒备的不是没有,但这么年轻的公子哥见了她居然也警惕,那就罕见了。
这云少爷一手护着小姑娘的头,把孩子按在自己肩膀上,目光灼灼地落在红尘身上,皱着眉,冷淡道:“多谢护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们有人来接。”
红尘笑了笑,没有答话,到是耸耸肩,一脚踹在那云少爷的膝盖上,让他扑通一声跪下,咯噔一声,膝盖着地,听着就很疼的样子。
“啊!”
老仆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