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懂什么是喜欢,只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后来长大了凌暮时每天送东西向我表白,才慢慢发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
“麒麟。”
她突然深深地凝视着他,“凌暮时第一次对我表白的时候,你也在。你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不阻止?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我。”
“一个月前,我问你喜不喜欢我,你也没有回答,我以为,是我自作多情。”
“……”
宫麒麟反问:“你既然不喜欢凌暮时,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薄景人脸红了红。
宫麒麟固执地看着她:“为什么?”
滴滴滴——
他在马路中间停下,后面的车子不耐烦的滴滴滴按喇叭,还拿大灯闪他。
宫麒麟眯眯眼,继续行驶。
薄景人好久,才闷闷地说道:“一开始是想拿他刺激你,但你无动于衷,我以为你不喜欢我,再加上……”
“当时的凌暮时对我的确很好,我也想好好谈场恋爱。”
“……”
宫麒麟的心,被什么东西拧了下。
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
如果他当年能早点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是不是就不会错过这么多年?
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
薄景人也是一样的想法,“所以我这次不想再错过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说出口。”
“麒麟,我喜欢你。”
“从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到现在,依旧喜欢。”
宫麒麟突然松开一只手,紧紧拉住她的手。
紧绷的唇角渐渐划开一抹笑,“我也喜欢你。”
敞开心扉的两人,第一次约会,自然是愉快的,尤其是吃完饭后,宫麒麟送薄景人回家时,将满满一车礼物撞推车,足足撞了三推车,才将礼物运完。
什么玫瑰,首饰,衣服,鞋子,包包,零食等,应有尽有。
薄景人的嘴巴张的几乎能放下一个鸡蛋。
在第三次和宫麒麟把礼物运送到楼上时,她开玩笑地问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把后半辈子的礼物一下子都送完呢。”
“礼物不在多,你喜欢才最重要。”
宫麒麟非常在意她的态度。
薄景人勾住他的胳膊,欢快地笑着:“当然喜欢啦,我可是一个正儿八经的俗人,就喜欢被人送礼物。”
“以后过时过节,我都送你。”
宫麒麟特别上道。
鉴于他表现的这么良好,在约会结束分开时,薄景人附送一个大大的香吻。
美人在怀,他当然不会客气,把她吻得透不过气,才恋恋不舍地松开。
“明天见。”
修长的手指轻轻擦过她的唇瓣,柔声道。
薄景人点点头:“嗯,明天见。”
她一直目送着他离开后,才将房门关上。
之后的一周,两人很快陷入迷恋。
薄景人推掉所有行程,每天做一个二十四孝女友,学着做一些简单的饭菜,给他送爱心便当,等他回来吃饭,准备一些小惊喜。
两人的关系与日俱增。
那是他此生最开心甜蜜的一段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