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清芽笑眯眯说:“我觉得很有趣啊,我喜欢听,宝宝肯定也喜欢,你们继续!”
这是继四哥拿下叶锦诗之后,她家三哥又要拿下孟襄了吗?
清芽岂止是喜欢,简直是惊喜的要跳起来了!
孟襄可是知根知底的好姑娘,要是她能做自己三嫂,清芽做梦都要笑醒。
而且,几个舅舅里,清芽最喜欢的就是明阳舅舅。
她家明阳舅舅堪称二十四孝好舅舅,如果弄个排行榜的话,她家明阳舅舅一定能名列绝无仅有好舅舅榜的榜首。
若是孟襄和她珏哥哥可以喜结连理,那就皆大欢喜了!
……
接下来的日子,谢家和顾家开始如火如荼的准备谢清翌和清芽的婚礼。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到了谢清翌和清芽举行婚礼的日期。
婚礼前一天,清芽住在顾家老宅待嫁。
晚上,清芽和温雨瓷睡在一起。
她偎在妈妈怀里,万分不舍。
虽然知道,嫁给谢清翌,和她以前的生活,并没什么不同,可还是觉得,终究去哪里不同了。
温雨瓷揽着她,抚她的头发,“在妈妈心目中 ,妈妈的芽芽还是个孩子,可一晃眼的时间,我的芽芽也要做妈妈了。”
清芽赖着她撒娇,“我永远是妈妈的孩子。”
“当然,”温雨瓷轻笑,怜惜的说:“是妈妈没照顾好你,如果当初不是早产,你不会吃那么苦。”
“我知道,”清芽偎在妈妈怀中说:“妈妈是为了救翌哥哥,我才会早产,我觉得值得。”
“是啊,”温雨瓷笑着拍她,“值得……只是,委屈了我的芽芽。”
“不会啊,”清芽笑着说:“翌哥哥很好,幸亏当年妈妈救了翌哥哥,我现在才有那么疼我的翌哥哥,这都是妈妈的功劳。”
“小傻瓜,”温雨瓷亲昵的捏捏她的鼻子,“快睡吧,早点睡,别让翌见到一个黑眼圈的新娘。”
第二天,清芽早早醒了。
吃过早饭,换好婚纱化好妆,在几位伴娘的陪同下,等待新郎和迎亲团。
很快,新郎带着他的迎亲团,来到清芽的卧室门外。
卧室早就被几位伴娘反锁了,几位伴郎很有经验的,把红包从门缝里,不要钱似的塞进去。
几位伴娘都是顾家世交家的千金,和几位伴郎大部分有亲戚关系,有堂姐妹,有表姐妹,甚至有亲兄妹。
左右都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多少红包也不会吃亏,于是伴郎的红包塞的像流水一样。
伴郎诚意十足,伴娘让新郎说几句情话表态,很爽快就把卧室门打开了。
几位伴娘平日最最怵的就是这位顾家五哥,不敢开他的玩笑,只是按照京城习俗,把清芽新鞋子藏起来了,让谢清翌找。
谢清翌眼睛一扫,轻而易举就从窗帘后面,找到了清芽的鞋子,单膝跪地,为清芽穿上,然后抱起清芽,朝卧室外走去。
没看到热闹的伴郎,冲几位伴娘做了个没出息的眼色。
几位伴娘很无辜的耸耸肩膀。
没办法,顾家五哥她们真不敢惹。
举行婚礼的地点,选在京城郊外一座教堂。
因为清芽有孕在身,不能长途跋涉,所以地点只能选在距离京城比较近的地方。
好在,这座教堂,古朴雄伟,占地面积极广,周围青山秀水,景色极美,又被布置婚礼的人,布置的美轮美奂,宛若人间天堂。
婚礼现场,大片的百合玫瑰,凉风吹拂,花香阵阵,好似花的海洋。
秦风今天极难得的穿了一身白色正装,规规矩矩的戴了袖扣,打了领带,显得整个人越发的英俊帅气。
他端着一杯红酒,望着山坡上盛放的百合花出神。
今天,除去礼金,他还贡献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百合。
原本,他还想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但是怕谢清翌误会,所以,他只送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的百合。
时至今日,他对清芽,真的只剩下了亲情,再无一点非分之想。
但作为一个男人,他理解谢清翌的感受。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所以,他还是规矩一下好,以免谢清翌乱想,让清芽夹在中间为难。
他正看着洁白的百合花出神,想象着今天穿上婚纱的清芽,美丽的样子,忽然眼前人影一闪,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的目光追过去,瞳孔瞬间放大。
是她!
真的是她!
他立刻咬牙切齿,大步流星追过去,“真的是你!”
被他抓住的女孩儿,倏地回头,笑着冲他眨眨眼睛,“对啊,是我,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