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沈重山的话,刘能的眼神里第一次露出惊恐的神色,他不敢置信地说:“疯子···你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他的最后一个字落地,一蓬鲜血猛地从女人的脖子中爆出来,好像是水管彻底爆炸,无数的鲜血在房间里盛开成了一朵血色的曼陀罗花,鲜血喷溅在雪白的墙壁上,床单上,窗帘上,还有刘能和沈重山的身上。
灼热的鲜血刺痛了刘能的心和灵魂,他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着,鲜血从睫毛滴落下来,糊了他的脸,透过血雾他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妻子软绵绵地倒在地上,依然还不断地有鲜血从自己妻子的体内流淌出来,浓郁的血腥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咽了一口唾沫,刘能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咸腥的鲜血让他张开嘴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没有丝毫怜悯地看着刘能就在自己面前吐得天昏地暗,沈重山起身走到了那个已经被吓晕过去的小女孩身边,这小女孩十四五岁,已经到了落落开放的年纪,但是当沈重山弯腰去抓她的时候,却听见了刘能虚弱无比的声音,“沈重山,杀了我,求求你杀了我···如果这样你能泄愤的话···杀了我!用你最残忍的手段来,杀了我!她还是一个孩子,你忍心对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下手吗?她是无辜的!她什么事情都不知道!求求你放过她···求求你了···”
沈重山的手顿了顿,他转过头来看着用祈求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刘能,忽然笑了,沈重山说:“别急,我现在忽然不想立刻杀人了···或许我们还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聊聊。”
几分钟之后,这小区的楼顶天台上,十二层的楼高让它能够俯瞰绝大多数的建筑,加上这里的地理位置极其优越,所以在这里远眺过去,小半个杭城都能看见,风景极佳。
而就在这天台的护栏上,此时坐着三个人。
刘能坐在天台的护栏上,脚下就是三十多米将近四十米的高空,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支撑,而身边是他依然昏睡着的女儿,沈重山就站在护栏上,那不过是五六公分的宽度,但沈重山站着却没有任何问题,似乎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掉下去,迎着风,抬起头,看着皎月。
今夜的月色很美,虽然此时依然是仲夏,但这几天杭城的天气却还算是凉爽,这小区附近并没有太多的摩天大楼,因此夜风能高无阻碍地吹拂过来,沈重山轻叹道:“这个世界尽管有那么多腌臜,但还是很美的不是吗?至少,它让人很眷恋,不管是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普通人,还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需要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充分理由···大家都不想死,所以活着显得格外可贵,对吧?”
有着轻微恐高症的刘能浑身紧绷一动不敢动,更加重要的是身边完全依靠着自己的女儿让他无法动弹,任何细微的动作都有可能让自己的女儿从高空摔落下去,而这样的高度,没有丝毫防护的掉下去,生还的概率几乎和中彩票没有什么区别。
面对沈重山的话,刘能没有吭声,此时这个男人更像是一个一身落魄事业无成的中年男人,他谨小慎微地用自己的能力保护着身边的女儿不至于掉下去,而面对沈重山,他则没有丝毫的办法。
“其实我真的从一开始就觉得,我很羡慕你们这些有钱有权的人,可我也知道这些东西是我没有的,我会去努力争取,那不代表我会嫉妒你们这些已经拥有的人,可能你听了会觉得可笑,我真的觉得要是我很努力地去得到什么东西的话,不管是什么我一定会得到的,因而我不恨你们这些比我有钱比我有权的,我知道我真的想要,一切都会有,但是你们不这么想,你们觉得我这样的屌丝就应该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被你们鱼肉,被你们看不起,被你们差遣和奴役,似乎你们愿意奴役我,差遣我就是我十辈子修来的福分,我应该感恩戴德一般,好像我稍微有一点点其他的野心,那就是不可饶恕的重罪···一个臭屌丝不安安心心地做自己的屌丝,居然妄图跟你们这些高贵的上等人平起平坐,这不是异端是什么?”沈重山扭头看着刘能,轻笑道。
沉默片刻,刘能艰涩地说:“我自己也是一条狗。”
沈重山哈哈大笑道:“没错,你就是一条狗,一条宋家的狗,事实的确是这样,你嘴上也的确是这么说的,但是在心里,你却不把自己当成了狗了,习惯蹲在宋家人的身边借着宋家的权势去耀武扬威,你已经潜意识地觉得你和别的狗是不一样的,你更高贵,更接近那个圈子,你看不起所有企图变成人的狗,甚至试图抹杀掉他们,因为你嫉妒,你怕,你怕那些狗一旦成功了,你兢兢业业地做了一辈子狗,到头来却看着别人成了和你主人平起平坐的人,你心里会舒服吗?”
刘能闻言脸色煞白,甚至身体都在轻微地颤抖着···他必须要承认,沈重山的这几句话就好像是闪电一样劈进了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他从来不愿意正面面对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而这一切,被沈重山都说出来了,就这么简单直接地暴露在空气中,那是刘能心中最阴暗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