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是个早熟得可怕的孩子。
许卿对陈思怡说:“我的确是他的女朋友,虽然我不赞同你的想法,因为这个世界上总归还有一些人不把金钱当做一切。”
陈思怡对许卿灿烂一笑,说:“姐姐,我看的出来的,你一定很有钱,家里也特别有钱,你的气质和穿着打扮,都不是那些庸俗的所谓名牌能打造得出来的,要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家,肯定是教育不出你这样的女人来的。”
这样的话,哪怕是放在一个同龄人的口里说出来许卿都觉得有些违和感,更何况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这么正儿八经地对她说,感觉很古怪的许卿道:“他说的不错,你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
皱了皱鼻子,陈思怡说:“我才不是孩子呢。”
说话的功夫,端着三杯奶茶的沈重山已经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他把一杯香草味的奶茶递给陈思怡,笑眯眯地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就买了一杯我自己挺喜欢的香草味的。”
陈思怡眨了眨眼睛,有些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奶茶,其实这样一杯奶茶在沪市这样物价奇高的地方也就是五块钱一杯,并不算是什么名贵的东西,谁都买得起,但是从小到大就习惯了自己买东西给自己,或者自己买东西给别人的陈思怡这还是第一次被除了爸爸妈妈之外的人买东西,哪怕只是五块钱的一杯普通奶茶,那些朋友们也从来没有买过,按照他们的意思,或许是因为知道陈思怡是个大小姐,家里喝的都是空运来的矿泉水,看不上这些路边摊,或许是因为习惯了伸手向她索取,从未想过回报什么,哪怕是一杯五块钱的奶茶代表的心意。
“怎么了?不喜欢吗?”沈重山有些尴尬,毕竟人家女孩子对喝的吃的肯定比较挑剔,更何况还是陈思怡这种出身在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兴许是味道不合口味,又兴许是有洁癖不喝这些路边店的东西···有洁癖这一点可千万别当开玩笑,沈重山第一次把许女神带出去吃路边摊的时候差点没被许女神白眼死,整整一顿饭许女神就嘟着嘴筷子都没有动一下,更不要说吃,许女神是真的吃不习惯那些来路不明看起来就不怎么干净卫生的东西,还是在沈重山的熏陶之下,现在才好了一些,可哪怕是现在也就陪着沈重山一起的时候吃,没有之前那么抗拒,可也不会有好感···用许女神的话来说,这不是端着架子也不是作,而是一种生活的态度问题,明明能吃高级餐厅和高级酒店出来确保安全和品质的食物,为什么要吃不安全也没有保障的路边摊显得自己亲民?
和许女神在一起自然没关系,可人家是彼此还不太熟悉了解的小姑娘,沈重山觉得要是犯了人家的忌讳也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陈思怡忽然对沈重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伸手接过了暖洋洋的奶茶,低声说:“谢谢···我只是第一次喝别人买送给我的东西···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重山了然一笑,扭头把另一杯原味奶茶递给许卿,然后沈重山提议道:“既然碰到了,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
陈思怡嘴里含着吸管,歪着头看着沈重山,又看看许卿,最后灿烂一笑,说:“不拉,我才不做电灯泡呢,我还是回去。”
许卿也开口说:“不如一起去,也没有什么电灯泡不电灯泡的,反正和这个家伙一起是没有什么浪漫可言的,他不把人气死就好,我也很喜欢和你聊天。”
许卿开口和沈重山开口那意义可不一样,而且看的出来其实陈思怡自己也挺想去的,于是她小心翼翼地问:“真的没有关系吗?”
受到两人的邀请一起去吃晚饭的陈思怡格外的开心,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过,而之前沈重山订好的餐厅就在附近不远处,是一家并不算多名贵,但人均消费也在一千以上的高档餐厅,主要是这家餐厅新开的,之前沈重山和许卿都没有尝过,所以过来尝尝鲜。
而才进门,他们就发现旁边的陈思怡脸上忽然就变了,她直勾勾地看着不远处靠窗坐着的一桌人,这桌上坐着两个人,一个女人,四十多岁,保养得体,一看就知道是富人家出来的贵妇,而那个男人,也就二十多岁,阳光帅气,身材硬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