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看着我嘿嘿地笑,然后掏出一只钢笔在我面前晃了下说:“认识不认识?”
“不认识!”,我想你还不是在故弄玄虚,钢笔我会不认识?
“派克金笔!”,接着他开始深情地朗诵着:“柯南?道尔用派克笔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富豪亨利用派克笔签下了购买帝国大厦的合约,麦克阿瑟将军接受日本投降时签字用的也是派克钢笔,当然还有很多,这是身份和地位以及文化的象征——”
他还没有说完,我说:“你不当大学老师,推销钢笔了?”
“什么跟什么啊?你知道这支钢笔哪来的吗?”,他说后,我想了下。
他用力握紧钢笔,麻利地掏出随身携带的一个本子,我以为他要写诗,他在上面很潇洒地写了三个字:“董晚晴”,跟我想的差不多,不然他也不会来找我显摆。
“你晴姐送给我的!”,说着,他松了松领带,似乎很不舒服。
他大概很少这样穿着,很不习惯,领带打的很一般,像农村人结婚时候,第一次穿西装打领带那样。
突然,他握着领带,抖了下说:“这个认识吗?阿玛尼——”,说着,他又用英文撇着那种腔,一副绅士的语调说:“Armani”,不用想,也是她送的。
我想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难道她是喜欢他的?她精神世界里是喜欢文人的,但是呢,又感觉跟我那样开心。
“晚晴跟我约会的,请我吃饭,这都是她送我的!”,王医生拉着我的胳膊说,我回头看着他说:“跟我有关系吗?”,我心里很不爽。
“跟你当然没有关系,是她跟我说,你出的事情,说你在这里养病呢,当然是随便聊,聊到了你,我听说你是她家保姆,保姆的男朋友,我想我得来看看你,我给你把把脉,来!”,他刚拉起我的手,我说:“你是妇产科医生,我又不是孕妇,用不着!”
他嘿嘿地说:“你这家伙啊,你太小看我了,我们医生啊,在学校里什么都学的,我看你没事,脑子还算正常,不要愁眉苦脸的,好像傻了一样!我跟你说啊,年轻人不能胡思乱想,这样精神容易不正常的!”,我被他说的好像真的有点不正常了。
“我是一定会跟晚晴结婚的,当然你作为她弟弟,你要帮我,跟我一起迎接胜利的曙光,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一个事情,晚晴说的对,我要听她的,我不能天天写诗,我不能老骚扰别人,晚晴说,如果我正常了,她就会喜欢我,你放心,我以后不会打扰你的,晚晴说了,让我以后不要打扰你,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得来跟你说清楚,我不说清楚,我怕你不放心,到时候在你晴姐面前说我坏话!”
我脑子乱的不行,我想她不会跟他有什么吧?
脑海里浮现了一些画面,她在那里露出放浪的表情,开始装的贤淑,后来就跟我对我一样,在那里扭着屁股,一副无比渴求的眼神——
我不能再去想了,我要立刻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