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chapter3(1 / 2)

对于a国公民来说,他们热爱大学时代的各种体育运动,这是一种纯粹的很少带着功利色彩的热爱,是青春拼搏的典范。坐在宽敞的体育馆,当你周围都是欢呼的球迷,热血仿佛也被点燃。

“oh!真是一个精彩的进球,上帝啊,这才开场1分钟35秒,主场气氛看来很是鼓舞斯坦福的小伙子们……现在拿球的是10号雷克斯,上帝啊,看看那漂亮的过人,他简直是斯坦福的王,让敌人都臣服在他的强大下……”负责解说的是法学院商法人类学大四的学长里德·欧文,他有一半日耳曼人血统,但遗憾的是他仅仅继承了德国人高大强壮的身材,反而将骨子里的严谨丢的一干二净,通俗来说就是二货。

阿宅其实并不十分能够听懂对方带着几分德国口音的英语,就好像他从来听不懂日本人说英文一样,但是从夸张的表情不难看出他对于现在带球交叉过人的10号的崇拜,简直都要舔跪了!

“你说的就是他?”不过,雷克斯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熟悉,顿了顿,阿宅扭头问身旁的室友。

“是的,就是斯图亚特学长。”阿尔瓦神色有些颓唐,下一刻却激动的跳起来,“上帝啊,真是一个绝妙过人,上次客场比赛我敢打赌要不是他脚踝的伤没有好彻底被医生拉着躺在床上,我们绝对不会输!”

这真的是对待情敌的态度么?

阿宅撇撇嘴,目光不由自主盯着场中带着篮球,动作干脆利落的青年。

那人有一头纯金色的头发,色泽温润,像一泓泉水,在体育馆耀眼的灯光下,可以看到浮动的光,翠色的眼眸透着一股子活泼爽朗,五官深刻挺拔,总的来说是一副“万人迷”的俊美模样。

实际上金发碧眼之所以在欧洲备受推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金发并没有大众以为的那么多,很多小时候长的小天使一样的小孩儿长大之后却不堪入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头发,能够在成年之后还保持一头金发的人,至少可以说血统上是很纯净的。

他带着球在对方双人包夹中像游鱼一样穿过,而后一个假动作骗过后卫,径直突破到对方篮筐下!

阿宅觉得很吃惊,因为从身高来看雷克斯真的不算很高,目测也就190左右,但他技术灵活,移动迅速,而且不黏球,在发现自己并没有很好的投球位子之后迅速的将球传给队友。

一个漂亮的空中接力!

接着,12号艾伦拿球,对准篮筐——

“砰!”

“!”下一刻里德惊喜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全场,“多么精妙绝伦的配合啊,快攻,这是绝对的快攻!让我们为他们喝彩,老兄,我爱你们!”

相对于足球,乒乓球或者说是排球,篮球是一项很容易就点燃全场的运动,因为进球得分出现的情况非常迅速,往往你还在回味上一个进球的时候,下一回合的拼抢已经进入白热化,这样快节奏的竞技活动让人轻易就热血沸腾。

随着这个进球看台上穿着同色球衣的球迷掌声,欢呼声连成一片。

不少女孩儿大喊着艾伦和雷克斯的名字,看上去非常激动。

阿宅稍微觉得有那么点儿不适应,他其实说起来是有点儿难得被点燃的人,更何况经历了这么几个世界骨子里他觉得自己是个老人,让他像十□□岁的少年人一样欢呼嘶喊,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做不到。

“我很怀疑你是否是个女孩儿,其实女孩儿都没有你那么矜持。”第一节比赛很快结束,斯坦福以35-28稍微领先,阿尔瓦拧开一罐汽水,一股浓郁的桔子味儿,这是他非常喜欢的味道。

“我只是的确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靳子楚摊了摊手,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

“得了吧,靳,你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面。”虽然有点儿缺心眼儿,但阿尔瓦还是有极其敏锐的直觉,“其实我早就想问了,你最近一个月是怎么了?看得出来你一直心情很低落。”

“……我失恋了。”鬼使神差的,在这样闹腾的几乎听不见彼此说话声的场合中,阿宅吐出几个字。

“骗人的吧,我就没见你交过女朋友。”阿尔瓦不以为然,他下意识里觉得对方在骗人,要知道虽然有说犹太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种,但实际上在他看来这些黄种人也不遑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