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二章(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2 / 2)

叶秀红摸了摸肚子,笑道:“我娘说队里杀了年猪,让我回来吃肉的。反正也没什么活儿,年前我就一直在娘家了。”

大伯母这么说只是个借口接闺女回家养胎。

这是叶秀红怀的第二胎,第一个因为小两口没经验,刚发现怀上时就流掉了,大伯母便不那么信任亲家母了,趁着农闲时节,干脆把已经满三个月的闺女接回来亲自照顾。

叶秀红可不是真回娘家来吃肉的,就算大伯母舍得好东西,几个哥哥嫂子也不答应,嫁出去的小姑子回娘家吃他们住他们的,还要吃金贵的猪肉,这么大脸吗?

叶大伯家的猪肉,其实也跟叶舒华家一样,当天就处理好挂起来腌制了,叶秀红也就吃了点猪大肠油渣之类的“肉”。

不过哪怕是回娘家吃糠咽菜,她都更愿意在娘家待着,至少心里舒坦自在,所以回答叶舒华的好奇时,叶秀红脸上便带着全然幸福的笑容。叶舒华自然信以为真了,眼神刷的一亮,她突然想起王翠芬同志上次跟她抱怨叶大姐老不回娘家的事了。

大伯母真是机智——只要有肉吃,不怕嫁出去的闺女不爱回娘家。

叶舒华决定回家也要跟她娘分享这个操作。

可惜她们知道的晚了点,猪肉都已经被腌起来了,叶大姐近期恐怕没这个口福。不过大哥他们说了,从最近一直到过年,队长父亲会组织青壮年进山打野味,他们生产队人手够足,运气好说不定能扛两头野猪回来分,就算运气实在太差,也还是能抓些野鸡野兔回来打牙祭了。

叶舒华琢磨了一下,这个很有搞头,因为由队长父亲带头,大哥二哥又是人高马大的汉子,达到的猎物肯定先由着他们家挑。

想想上辈子都难得吃的野味,才吃完烤猪蹄不久的叶舒华都忍不住咽口水了,她就不信到时候把消息带给叶大姐,对方能扛得住诱惑坚持不回来!

叶舒华这一次这么积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真的是其次,主要还是希望她娘能够高兴一点。

说得现实一点,穿越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如果没有她娘近乎纵容的关心和宠爱,叶舒华的日子绝对没有这么轻松,还有功夫满脑子想如何骗吃骗喝?恐怕每天饿着肚子做忙不完的事才是这个年代的正确打开方式。

从感性的角度,叶舒华从小到大从父母那里缺失的温暖和关爱,王翠芬都一次性给足了,话不多却默默对她好的队长父亲和三个妹控式的傻哥哥,那就是买一送一,意外的惊喜。

现在的叶舒华有这么多人宠爱着,当然已经不缺爱了,她不再烦恼别的小朋友都有的东西为什么她没有,于是唯一的烦恼就变成了今天能不能吃上肉。

真特么人间真实_(:3j∠)_

总之,王翠芬、队长父亲和傻哥哥们对她好,叶舒华不是没心没肺的人,有机会也会想回报他们,只不过她现在一穷二白,大部分时候只能当被投喂的那一个。

堂姐妹热聊间,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小妹?”

叶舒华停下脚步回头,就看到顶着一头阳光冲她微笑的宋大哥,真是赏心悦目啊,叶小妹难得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大概是看到她们有两个人,不用特意避嫌了,宋清徽才继续上前,在距离她们一步之外停下,刚好和叶舒华面对面,温和的打招呼,“你们这是去哪?”

“我跟秀红姐去挖野荞。”叶舒华自然的发出邀请,“宋大哥要一起吗?”

宋清徽还没说话,叶秀红忍不住捅了捅傻呼呼的小堂妹,提醒道:“小妹。”

挖野菜这种活儿自然没有让男人去的道理,哪怕宋知青还没成家,也不用他亲自去挖野菜,他们那些知青听说一起吃的,女知青负责做饭,男同志就负责挑水劈柴这些体力活,所以挖野荞当然也是女知青去挖的。

叶舒华脑子里就没这根筋,毕竟她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让男人挖野菜算什么,男人还得洗衣做饭伺候女朋友呢,多新鲜啊!理所当然没听懂堂姐的暗示,于是宋清徽只能看着叶小妹茫然的眼神解释道:“我还有点事,就不跟你们去了。”

这下叶小妹终于懂了,自认为善解人意、在别人眼里却是迫不及待的挥手道:“那宋大哥去忙吧,我们也要走了~”

叶秀红听了都想叹气,小叔小婶都是大家都夸的聪明人,怎么就把堂妹养得这么傻,没半点心眼。她之前看小妹和宋知青热络的样子,还以为他们有什么情况呢,当然她现在看懂了,宋知青在队里其他姑娘和女知青眼里是不可多得金龟婿,在小妹眼里就是个熟人而已,她根本没那么多心思。

可是也不该表现得跟赶客一样啊,宋知青特意叫住她,想必是有正事要说,小妹二话不说叫人家去忙,这多不礼貌?

叶秀红有心想帮忙打圆场,又担心她跟宋知青没任何交情,刚刚宋知青又只是朝她笑了笑就算是打招呼,她就不好贸然插话给堂妹圆场,毕竟她也不确定宋知青是介意还是不介意。一时间便犹豫起来。

宋清徽这回是真不介意,他要是介意就不会主动叫住叶小妹了,毕竟他比叶秀红还要更清楚,叶家第一傻说话随便起来究竟有多随便。

经验丰富的宋知青淡定微笑:“待会去,我找你有事。”

叶小妹只好再次停下脚步,转身傻呼呼的问:“什么事?”

“叶婶她们今天在家吗?”

“在啊。”

宋清徽仿佛有很重要的事似的继续确认道:“叶婶下午也不会出门?”

“肯定不会,就算出门也是去隔壁串门,嚎一嗓子我娘肯定能听见。”叶舒华语气还挺怨念,毕竟她娘要是舍得出门,她也不用苦逼的顶着太阳出来挖野菜了。

“那就好。”宋清徽松了口气的样子。

他的表演成功引起了叶小妹的好奇,她忍不住问:“你非要找我娘,有什么事吗?”

“就是前天借叶叔的饭盒,我已经洗好了,待会打算给叶婶还回去。”说到这里,宋清徽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本来是说好昨天就还的,但是因为有点事耽搁了,我怕叶叔急着要用,今天必须还回去了。”

“我爹最近准备进山打猎呢,不用去公社开会,应该用不着。”叶舒华摆了摆手安慰着,突然灵光一闪,“不过宋大哥昨天去干嘛了呀?”

能让他这么着急,肯定是很要紧的事。叶小妹把握十足。

宋清徽微微一笑,低调的回答:“也没什么,就是去邮局取了点东西。”

叶舒华激动得下意识上前了一步,握紧小拳兴奋得仿佛收到包裹的人是她一样,“是你家里给你寄的年货吗?”

宋清徽眼神闪了闪,面上还是那么温文尔雅的样子的点头:“是呢。”

“这么棒吗!”叶小妹激动地脸都红了,立刻就想知道年货里都有啥,叶秀红却已经看不下去了,扯起衣服把她往后拉,“小妹,你别把宋知青吓着。”

刚说完,宋知青便趁机告辞了,“那不耽误你们正事了,我先走了。”

这下轮到叶小妹依依不舍的在身后告别:“宋大哥,有空再聊啊。”

宋清徽闻声回头,就看到叶小妹像个小鸡仔似的被叶秀红拖走、却还一步三回头朝他这边看,宋清徽不由勾了勾嘴角,莫名有种扳回一城的快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感谢土豪们的加更,晒霸王票再应景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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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可爱们,么么哒。

小伙伴要给力一点啊,不然等我把文收2万5和作收1万6的两个加更完成后,就找不到加更的理由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