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要出幺蛾子(1 / 2)

余生没有那么长,不用一味的付出,去惯那些得寸进尺的人,请忠于自己,活的像最初的模样。

……

沈富贵当初入赘沈如花家,没有人权,更没有财权,在那种情况下,他还带了一条流浪狗回家,可想而知不受待见的程度。

当初,就连沈富贵这个人也不是顿顿能有干的可以吃,更不用说养一条狗了。

用王桂英的话:“人都吃不饱,还带一条脏狗回家,想养的话就用你自己的口粮喂它。”

星星虽然是一条流浪的小狗,但很机灵,很会看脸色。

所以,它基本上都是对沈富贵亦步亦趋,担怕一落单了,小命不保。

人们常说的忠犬,是指主人善待犬类,它们才会知恩。

“本狗爷很记仇的,哼!”

星星也没有真的要咬伤眼前的三个人,一人一狗已经相当默契,它知道主人只是想吓唬吓唬这几个人。

但王桂英三人可不知道,刚才看到那头比藏獒还凶猛的黑狗时,可把他们吓得三魂少了两魂。

“大家来评评理呀,沈富贵有了钱就忘记当初养育之恩了,还想放狗咬人!我不活喽!哎吆!我的娘哎!”

王桂英厮声力竭的嚎叫着,迎来了村民的驻足观望。

但是,以沈富贵如今在村里的威望,王桂英的干嚎注定没有市场。

这不,村里的老少爷们,一个个笑着指指点点,却没人劝解。

“这肥婆娘,真说得出,还想来敲诈,不想想当初是怎么对待富贵的!”

胖嫂可不悚王桂英,论体力、比喉咙也不怕王桂英。

以前自家经济条件不好,差了王桂英家好几个档次,说话喉咙也不响。如今可不一样了,沈志良当了种植部的经理,年薪十多万。自己再弄个民宿,一年下来的收入可不比王桂英家少,而且还是旱涝保收。

这一回,沈复兴铩羽苏省,灰溜溜的回了老家,村民中好几个都跟过去的,这一回来,那点破事可是全村都知道了。

相比之下,自家男人在桃园农场得到重用,此时正是用得上自己的时候。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哎,就是见到人家发财眼红了呗!”

王桂英眼见没人为自己助威,于是使出了绝招,一把鼻涕一把泪。

“哎吆哎!我们养了七年的白眼狼,不但将我们赶出家门,还想放狗咬我们,老天开开眼吧,劈死这个天杀的吧!”

“沈富贵,你自己摸摸良心吧,毕竟养了你七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是这样对待的?”

王大壮“义正词严”,一副“威武不屈”的样子。

而沈如花则低着头,默不作声。

“你再嚎的大声一点,为什么不说到我家来做什么?要我出五十万?是这样吧?这件事你也跟大伙说说?”

沈富贵淡淡的反问道。

“啊!这……真说得出!”

“真不要脸!”

“呸……”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声音,一边看热闹的沈有财,当初儿子沈大光被沈富贵揍得不轻,于是怀恨在心,这时一抓住机会就怪声怪调的说道:“人要讲良心的,毕竟养了七八年,如今自己赚了这么多,给个五十万也不算事儿!”

“切,你有良心,你老母亲养了你几十年了,问你要点生活费都没有!”

胖嫂一句话闭的沈有财哑口无言。

“苍天啊,大地啊,你快开开眼吧!”

王桂英一边跪在地上,手指苍天赌咒,一边干嚎不止。

……

“够了!王桂英!你还要不要脸,当初你们赶走沈富贵,一切离婚出户的手续都是三方经手的,是我们亲眼所见,富贵可没有要你们一分钱!而这个茶厂,大家都知道是沈建强一手建的,跟你们没半毛钱关系!”

“还有你,王大壮,你是村主任,不是王桂英家里的保镖!当初他们赶走沈富贵的时候,你也在场啊,你也签了字的啊!五十万?你们真敢说,他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沈大庆刚刚赶过来准备找沈富贵商量联合公司的事,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不由得怒火中烧,脸上也感到火烧火燎,没想到村主任不但不主持公道,还指鹿为马。

王大壮不仅仅是王桂英的表亲,既然站在这里,其主要的身份是村主任,是公正公平的调解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村委的态度。

本来两人是面和心不和的,此刻沈大庆不得不撕破了脸。

“我……”

王大壮本来还想辩驳的,但开了口却理屈的哑口无言……

“哼!……”

王大壮悻悻的走了,满脸怨毒,带着满腔恨意。他恨书记沈大庆在这么多的人面前不给自己留点脸面。但他更恨沈富贵,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别落我手里,看我不整死你!”

见王大壮走了,王桂英只得歇菜了,不由拉着女儿灰溜溜的走了。

沈富贵也看到了王大壮怨毒的神色,但毫不在意的摇头轻笑。

……

“乡亲们,散了吧,别围着了,干活去吧……”

沈大庆劝走了围观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