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相见,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他大字不识几个,而且还是个疯子,神志不清,草木皆兵,恐惧女性接近。
她当时只看了他一眼,甚至没看清长相,因他邋遢的外表而心存偏见。
后来他出国,两人无交集。
直至去年深秋。
那天她去机场接人,惊鸿一瞥,一见倾心。
男人一身冷燥,容颜俊美,有不凡气势。
他步履闻见,却似是踩在她的心尖上,在她心底开出一朵高冷美丽的花儿。
只一眼就已沉沦。
她曾以为是萍水相逢,怕是这辈子都很难再次遇见。
然而就在当天晚上的家庭宴会上,她再一次看见了他。
他是于修凛,是当年那个邋邋遢遢的疯子。
简直像大变活人,她完全无法将如今这名清耿矜贵的男子与当初那名疯子联想在一起。
在那天的家庭宴会上,他和姑父是全场焦点。
姑姑生前曾在海外经营一家公司,后来姑姑过世,公司由姑父暗中运营。
然而因为女尊男卑,姑父是男子,女性不愿屈居男子之下,自从姑父接手公司后,资产就开始迅速缩水。本来都已濒临倒闭,却又起死回生。
有人感慨赞扬姑父,姑父却声称:“修凛天生对数字敏感,一切全是修凛的功劳。”
这男人是一个奇迹,杨志敏对他刮目相看。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