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两大政令(2 / 2)

浙南五府境内农业税全部降低到十税一,而且农民直接按照产量上缴粮食,不需要再承担火耗。境内所有豪绅租种土地,不得将赋税转嫁给佃户,赋税跟随土地所有权转交,如果有人违反此令,土地要被没收成为佃户的财产。除此之外,租种土地最高只能收三成租税,如果超过这个限额,唐王府同样有权没收那些土地分给佃户。

这样的命令一下,绝对是全境哗然,那些对外租种土地的豪绅,本来都是收七成租税的,这样一条命令下来,他们的财富不但要被腰斩,还要上缴赋税。只不过这样的命令对百姓有利,就算他们想要闹事也不会有人跟从。加之对方唐王的身份,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只是暗中寻找机会。

这样的命令下来,百姓们自然欢欣鼓舞,宋献策却笑不出来。农税降低到十税一,这让唐王府每年的利润已经少了许多,而直接缴纳粮食取消火耗,则动了所有官员的利益。

大明一朝赋税之外缴纳火耗,也算是一个奇葩了。其主因就是民间上交银两成色不一而足,而且都是散碎银子,如要运到户部府库存起来,就需要在当地设立的银局进行熔炼重铸,将其制作成五十两一锭的库平银。这样的熔铸过程,自然会让白银有所消耗,这就是火耗的由来。

只不过火耗本来并不算多,大约只是白银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而已,但大明朝附加在赋税之中的火耗却要收到一两成,甚至是三四成的数量。这些火耗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富裕的银两却并未流入户部银库,大多数都进入了贪官的腰包。

对于这个后世极为著名的弊政,朱聿键早就听说过了,所以他一上来就要先在农税上取消火耗。未来十几年粮食的价格如何上涨,朱聿键是相当清楚的,这个时候囤积粮食是最划算的买卖。

农民直接按照数量上缴粮食,这就没有了火耗问题,百姓也不必为了上缴赋税而向商人卖粮,避免了百姓被贪官和无良奸商双重剥削。粮食被储存起来将来又能赚大钱,朱聿键自然是愿意的。

至于各地专门熔铸银子的银局也不能直接撤编,朱聿键深知贫苦百姓生活不易,他可不会如崇祯那般,对全国直接裁撤驿站,结果让没饭吃的驿卒们不得不加入农民军。

银局的那些银匠都被朱聿键集中起来成立银匠作坊,负责打制金银首饰,或者打造银箔用于玻璃镜的制造。如今通过改进工艺,玻璃镜镀反光膜的时候采用附着银箔再浇上水银溶解的办法。要让水银溶解的银箔,自然是越轻薄越好,正用得着那些手艺高超的银局银匠。

朱聿键的一系列政令可谓是皆大欢喜,只不过这样的举措宋献策可不乐意,农税直接交粮食,等于他一分钱的农税也拿不到,只能靠商税的进项。没有了钱如何能够运作整个唐王府和下属的官员机构,这绝对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这两条政令一出,朱聿键几乎把浙南五府境内所有的富户豪绅都得罪了,尤其是那些致仕官员纷纷上书,要求皇上下旨申斥,让唐王撤销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