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中舞姬舞姿曼妙,座上君臣酒兴正酣——
“剑南烧春、绿蚁酒、鲁酒、胡人葡萄酒,薛郡公喜好哪个?”
大概是薛朗跟他连喝三杯对了赵郡王的胃口,居然不走了,直接跟薛朗坐到一起攀谈起来。?
薛朗听他说的酒名,具体的从来没喝过,只知道是唐朝的各地名酒。唐朝的酒呢,因为做酒曲的环境和手法比较粗糙,做出来的酒曲,微生物含量太多,又没有蒸馏技术,酿出来的酒,酒液浑浊,带有颜色不说,酒的味道也会带着一股酸味,还会有一些像小蚂蚁似的漂浮物,这样的酒,被文人雅士们称作绿蚁酒。
而所谓的剑南烧春,跟后世的剑南春除了都是一个地方产的以外,基本没啥关系。所谓剑南烧春就是剑南出的酒,因为度数低,水分含量多,所以,喝的时候就用微火加温,慢慢地把酒加热到一定的温度,既能杀菌,又能把酒里面多余的水分蒸掉,酒液的度数也会提高。剑南烧春在唐朝算是名酒,作为贡酒向朝廷进贡,据历史记载,每年剑南都要向朝廷进贡1o斛剑南烧春酒。一斛约为十斗,十斗约合一石。十斛酒,就是十石。
薛朗笑道:“郡王所说的酒,我应该都没喝过,我不太习惯这些酒的口感,更喜欢自己酿的。”
李孝恭笑眯眯的问:“薛郡公自己酿的?可是白酒?”
薛朗讶然问道:“郡王尝过?”
李孝恭笑道:“在秦王府上有幸尝过。好烈的酒,我与秦王不过一人喝了三杯就已不胜酒力。如此烈酒,喝后却满口醇香,真真是好酒。”
薛朗谦虚道:“郡王过奖。”
李孝恭道:“非是过奖,此乃事实。说起来,听说薛郡公尚未婚配?”
薛朗心中咯噔一下,不过还是答道:“是的。郡王问这个的意思是?”
李孝恭道:“我夫人娘家之小阿妹,年纪与薛郡公相当,只因夫婿病故,一直守寡至今,如果薛郡公不弃,愿与薛郡公结成连襟,以后,大家一起喝酒观美人,岂不快哉?”
卧槽!还以为是来交朋友的,原来还是说亲的!不过,赵郡王,你这么帮你小姨子说亲,你小姨子知道吗?
不过,想来圣人要为他选妻的消息已经放出去了,这已经是第二起说亲的人。原以为以他的年龄,应该没什么好家世的人家会选他做女婿,毕竟,二十六岁的薛朗在古代可以算是大龄剩男了,想不到还是蛮抢手的!
薛朗下意识的想去看平阳公主,不过最后还是努力的克制住了,拱手向赵郡王道:“多谢郡王的好意,不过,我已有属意之人,今生只想娶她为妻,对旁人别无他想。”
“是吗?如此真真可惜矣。”
李孝恭一脸痛惜之色:“不能与薛郡公做连襟,真乃人生一大憾事矣。原想如若薛郡公做了我之妹婿,今后美酒当不缺矣,可惜,可惜!”
所以,你到底是为了你小姨子的终身大事还是为了美酒才来说亲的?让这么不靠谱的人来说亲,确定是认真的?莫名的,薛朗对这位郡王的小姨子有些同情。
李孝恭道:“不能与薛郡公做连襟,某家心痛难耐,须得多饮美酒才能治愈,来来,薛郡公,干!”
薛朗失笑,举起酒杯与李孝恭碰了一下,干了一杯。
也不知是这位赵郡王酒瘾作,还是要验证薛朗海量的名声,借着机会,居然似真似假的与薛朗拼起酒来——
屠苏酒乃是药酒,不可多饮。两人各自喝完一壶后,李孝恭直接让内侍给他换成温过的酒。酒液倒出来,近乎琥珀色,在唐朝,这个颜色的酒算得上好酒。不过,比起薛朗习惯的五六十度的烈酒,还是太淡了。
薛朗不想再被人找上门来说亲,干脆也配合赵郡王,跟他拼起酒来。两个酒壶,两人各自自斟自饮,一杯接着一杯的喝,喝完了,直接让内侍重新端两壶来——
“嗝儿!”
连喝了六壶酒,李孝恭打了个酒嗝儿,薛朗面如傅粉,神情自若,眼神清明,笑嘻嘻地问李孝恭:“郡王,尚能来一壶否?”
李孝恭苦笑着拱手认输:“薛郡公海量,名不虚传,某家服矣!”
薛朗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微笑:“郡王过奖。”
李孝恭道:“某已不胜酒力,甘拜下风,来人,扶我回府!”
立即有内侍上前,扶起浑身绵软的李孝恭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