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个人正在密集的人流中一点点逼近唐易。⊙頂頂點小說,
这个人穿着普通的休闲西装,材质看上去不怎么样,头上还带着个棒球帽,手里盘着一串看起来很光鲜的合成蜜蜡手串。
这样的人,在文化市场的地摊区最为常见。衣着普通,甚至还有点儿土,但是脖子上挂的手里盘的,乍一看还是挺贵重的东西,不过若是高手细看,一般都是假货。
唐易看得很快,所以很少在一个地摊前停留,这也给跟他的棒球帽留下了一定难度,人多,动作又不能太快太明显。
终于,唐易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小心拿起了一件断成两半又被粘起来的玉刀。
青玉质,刀柄短促,刀身顶部有孔,做工有点儿粗陋。“残得还挺巧,正好从中间断了。估计你也不会叫高了。”唐易看完,对摊主说了一句。
摊主一听唐易这话,就知道是个行家,不直接问多少钱,先说是件残器,接着说不会叫高了。还是那句话,多有褒贬才是真买家。
“您看这是什么时候的东西?”摊主叼着半拉烟头,嘿嘿笑道。
“春秋战国吧。”唐易来了一句。
摊主又笑了,“揣着明白装糊涂,春秋到战国的玉刀哪有这种制式?我给你说,正儿八经的商代东西,最晚也是西周早期。也就是残了,不然早被买走了!”
“你这残的也不是也一点儿半点儿啊,当间儿一分为二,刀头刀柄都有不少缺口。”
“您也不想这是什么时期的,能流传下来,缺口那都不叫毛病。唯一可惜的就是断成两半了!”
“断成两半还不要紧,这个粘接手段太次毛了。”唐易摇摇头,“根本没法儿重新搞了,弄开又得残一部分。”
“别说那些了。想要吗?想要我给你个实落价儿。”
唐易想了想,这件残器确实是不好看,不过要是价儿不高收了也行,文物价值很大。但问题是这个摊主是个行家,能断代。
正在唐易想的时候,一直跟着他的棒球帽正在向他逼近,眼睛的余光还不时瞟向左右。
他正是廖沫儿觉得是螳臂当车的锦毛鼠。
现在,这只“螳螂”无疑把唐易当成了一只“蝉”。
锦毛鼠距离唐易大约一米左右的距离的时候,就在锦毛鼠身后不远与之侧对的一个身穿浅黄色夹克的男子,眉头突然一皱。
黄夹克脸型长圆,五官文气,若是只是扫一遍脸,倒像是一个书生,但若是细看眼神,那不时闪动的光芒,却又似一只长于狩猎的鹰隼。锦毛鼠对唐易的几次看似不着痕迹的注意,都被他收于鹰眼。
与此同时,一个头戴鸭舌帽,鼻子上架着墨镜,身材瘦小的人,正站在十几米远的一处书摊前,一只手拿着一本书,另一只手却不知在捻动什么东西。
唇上的两撇小胡子和白净的脸色似乎有点儿不搭调。此人的注意力也似乎并不是手里这本书,而是锦毛鼠。
看起来竟然好似两路黄雀。
“叮铃铃铃!”唐易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唐易接了起来,锦毛鼠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