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的女人即使是背叛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他曾经爱过,心里还是芥蒂这个女人的存在,因为她的出现,凌峰的心彻底乱了。
从刚才的凌峰表现来看,莫问知道,这个女人会借用冉启程在富州的影响力,去讽刺凌峰,这样一来,她可以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这是庸俗之人会这么做的事,莫问觉得,像这个女人这样可以背叛,也好不到哪去。
对于这种女人,莫问的心里只有反感,绝没有一点好感。
莫问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看这样子,凌峰根本就没有从过往的事情中走出来,长痛不如短痛,有些事情干干脆脆的了结,总比剪不断理还乱要好的多。
凌峰微微垂下目光,正好看到了何梅手上的钻石戒指,眼神缩了缩,似乎被刺痛了。
他想到,在何梅和自己分手的那一天,他的口袋里也又一枚这样的钻石戒指,不,比这一颗还要大,他本身也能赚钱,那时候虽然只是一个混混,但是他已经在努力了,可是,何梅根本等不到凌峰把钻戒拿出来,就提出了分手,何梅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理由而放弃了凌峰。
因为凌峰没有钱,因为凌峰只是个混混,因为凌峰给不了他幸福的生活。
简单,却现实,换眼如今,有几个女人会为了爱情而放弃现实?
结婚必备,房子,车子,礼金,缺一不可,如果你买不起房子,现在的女孩,是绝对不会跟你结婚的,现实社会,庸俗的风俗,慢慢地变得越来越现实了。
当然,这也是现在社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那一天,凌峰记得很清楚,何梅对他说:“他比你有钱,比你更能给我想要的生活。”
于是,凌峰本想要求婚的戒指一直没有取出来,如果不是钻石太硬,那戒指真的会被他捏到变形!
自己为了她,放弃了和兄弟们浴血奋战,偷偷摸摸的不告而别,本来就已经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可是她却从来不理解,更是在自己准备求婚的前夕提出了分手……而在分手的前一天,凌峰也不曾觉察到她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里是我老公的酒楼,在富州,像这样的酒楼我们有十一家,只是……今天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何梅脸上的笑容同样有些坚硬,她看着凌峰恍惚的样子,自己的心里也不太好受。
没办法,人都是自私的,何梅总是这样告诫自己,不断重复着这样的理由,似乎能够让她的心情好受一点。毕竟曾经这个男人给过他很多的欢乐,虽然没钱,但是快乐的成分居多,如果不是因为某些原因的话,何梅或许会跟着凌峰一辈子。
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用金钱来补偿凌峰,可是后者如此傲然,怎么可能接受自己的补偿?
凌峰抹了一把脸,强行让脸部肌肉变得松弛一点,看起来很无所谓的说道:“我也就是跟着蚊子来看看和尚的爷爷,没什么……混混永远都是混混,我就是一个混**的混混,不值得一提。”
可是,他说的这么云淡风轻,落在冉启程的耳朵里,心中的鄙夷更浓烈了。
都什么年纪了,还要靠赚这种生活来讨生活?还说的这么干脆利落,怎么就不嫌自己丢人?
何梅下意识的问道:“你年级不小了,现在还在走这条路吗?”
“这个……”凌峰似乎没意识到何梅为什么会突然这样问,于是如实说道:“我走这条路,完全是因为我缺钱,现在嘛,还算过得去吧。”
这两年来,他对爱情已经没有了知觉,怕在遇到一个像何梅这样的女人,所以感觉有些心灰意冷,当然,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只要他想找,女孩子多的是,想要什么样的都有,只要是要找一个可以同甘苦共患难的女人难。
冉启程嘿嘿笑着站出来,一边紧紧搂着何梅的腰肢,一边摆出一副非常诚恳的样子,对凌峰说道:“我说兄弟,如果你不想继续走这条路的话,可以到我的酒楼来工作,何必要打打杀杀的讨生活?我看你的身手不错,到我的公司,我可以给你一个保安队队长干干。”
这是挖莫问的墙角吗?不是,这是冉启程讽刺凌峰的话语,如果凌峰点头答应的话,那冉启程一样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折磨这个男人,绝对不会让自己女人的前男友好过的。
人都是自私的,冉启程也是一样,他怎么可能会真心想帮凌峰呢?
何况他根本不知道,凌峰跟着莫问,一年的收入,何止百万,就冉启程的那个保安队长的工作,凌峰怎么可能看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