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飞刀
<span class="shuangxian">
XING JING RONG YAO
</span>
曹承被老广一把推了个趔趄,险而又险地避过了那致命的一刀,向前冲出两三步,就稳住了身子,极速转身,正好看到桑邦将刀子从老广的肋下抽出来,锋利的刀刃上,鲜红一片。
老广闷哼一声,软倒在地。
“老广!”
曹承顿时一声大叫,目呲欲裂。
“死条子!”
“干掉他!”
桑邦一刀捅倒老广,随即将血淋淋的刀子指向曹承。
“靠!”
阿雄手下一名胳膊上纹着青龙图案的混混,第一个反应过来,抄起面前的一个啤酒瓶,嚎叫着就向曹承猛扑过去。
都是些亡命之徒。
既然桑邦已经动手了,并且已经捅翻一个警察,那就没说的,把这些条子都干掉!
至于在自家的地头,干掉几个条子会有什么后果,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要是懂得考虑后果,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眼见老广倒地,生死不知,曹承眼睛也红了,不闪不避,迎着啤酒瓶就冲上去,在啤酒瓶砸中自己的瞬间,抢先一步,一拳重重砸在纹身混混的脸上。
纹身混混整张脸顿时打了个满堂彩,惨叫一声,仰天就倒。
曹承身为禁毒一中队队长,也是有两把刷子的,要不然,怎么会总是对王为不服气。
有本事的人才有资格耍个性!
否则就是个棒槌,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
“尼玛的……”
一见纹身混混倒地,狗熊顿时也怒了。原本还有点犹豫,要不要在“自家地头”和警察大打出手,这会当然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顺手也操起一个啤酒瓶,向曹承冲过去。
虽说已经动手了,到底还是拿捏着分寸,不像桑邦一样,直接动刀子下死手。
啤酒瓶砸在头上的杀伤力,毕竟和刀子不能相提并论。
桑邦这混蛋是那边的人,在这里杀了警察,想办法跑回老家去就是了,这边警察也只能干瞪眼没办法。他们可都是边城人,靠着这几条街的生意吃饭,发家致富。彻底得罪了警察,今后那是别想再回来了,只能和桑邦他们一样,在道上过刀头舐血的日子,日日夜夜,提心吊胆。
关键是,他们在真正的道上没熟人,没人带啊。
难道以后就跟着桑邦混?
“咚!”
啤酒瓶砸在曹承的胳膊上,一阵剧痛钻心,不过曹承接下来的一脚,也直接把阿雄给踹飞了。
顿时噼里啪啦的,撞碎了一地的酒杯酒瓶。
不少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刹那间夜总会乱成一团。
另外两名队员一看到这边忽然动手,立即一跃而起,快速冲过来帮忙。
尽管他们都随身携带配枪,但在这种混乱至于极点的环境中,谁也不敢随便拔枪。现在当务之急,已经不是抓捕桑邦,而是想办法救出老广,全身而退。
不过看上去,这个任务也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桑邦的两名保镖,一声不吭,就朝他们迎上去,和桑邦一样,手里亮出了明晃晃的利刃。
“他们是条子,带着枪呢。抢他们的枪!”
桑邦大叫,紧握着血淋淋的弹簧刀,就向曹承扑过去。
曹承额头上冷汗就下来了。
在这样的环境里,身边到处都是人和障碍物,跟持刀的对手硬碰硬格斗,显然非常不明智,更何况他已经受伤了,左臂被啤酒瓶砸了一下,虽然没有骨折,却也痛得钻心,战斗力肯定受影响。然而老广已经重伤倒地,就这么丢下战友撤退,更加不可能。
情急之下,曹承顺手抓起另一桌上的空酒瓶,向桑邦迎面冲过去。
这家伙想抢枪,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得手。
曹承倒不担心自己和另外两名队友,大家都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没那么容易被人把配枪抢走,他担心的是老广。
自从中刀倒地,老广就一直躺在那里,再也没有动弹。
情况相当严重。
真要是被桑邦抢走了老广的配枪,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这一刻,曹承心里早已无数次的后悔,实在不应该为了所谓面子擅自行动,现在老广生死不知,剩下他们三个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成了问题。
曹承已经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从警以来最大的麻烦。
一个处置不当,不要说和王为“斗”,能不能继续在禁毒大队待下去都不好说,甚至能不能继续穿这身警服都还不一定呢!
不过这时候,后悔也晚了,现在只能拼死上前,顶住桑邦再说。
他们现在只剩下三个人,却要面对七八名毒贩,大获全胜,抓捕桑邦什么的,是想都不用想了,曹承的目的就是顶住十分钟!
相信夜总会见了这个情况,肯定会报警的。
派出所就在附近,接到报警电话,知道有警察被围攻,必然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
但是这个过程就算再快,派出所动作再迅速,十分钟已经是最少的估计了。如果十分钟他都顶不住,那就万事皆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顶住十分钟,连一分钟都未必能顶住。
就在曹承手持啤酒瓶向桑邦迎击上去的时候,不防旁边一个人猛冲过来,重重撞在他身上,撞得他向一旁踉踉跄跄好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再也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不等他起身,桑邦已经直冲过来,高高举起了血淋淋的弹簧刀。
“死条子,去死吧!”
桑邦眼里闪耀着凶残的光芒,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警察如此仇视,满脸狰狞之中甚至还夹带着一丝极度兴奋之情。
似乎“杀警察”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唰——”
弹簧刀朝曹承刺了过去。
这一刀又准又狠,力道十足,桑邦显然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应该说,桑邦这家伙确实精通搏杀之道,他个子小,力气自然也比不上那些身强体壮的大块头,和人近身搏杀,先就吃亏。他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练过武术和搏击术,却也明白,想要弥补这种天生的不足,就只有在狠劲上,速度上想办法。
尤其是短兵相接,白刃搏杀,力气大小已经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快准狠”三字真谛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