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嫌弃贵?”见沈欢不说话,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出不起钱就滚一边儿去!”
沈欢心里郁闷到了极点,小姐这一行不会服务行业吗?一直是顾客至上,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是翻了一个个儿了?
难道真成了女权社会?可要是成了女权社会,哪还会有女人做这种行当啊。
也不一定,就拿现在来说,虽然还是男权社会,但也不是照样有牛郎男公关这样的存在吗。
虽然被骂了一顿,但沈欢心里除了郁闷,倒也谈不上生气。
况且,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位女士绝对不是苏璃的尾魂。
理由很简单,狐仙一族所散发的气质很骚气,但也仅仅局限于气质而已,它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将对方引上钩然后吃掉其心脏。
是绝对不会做出,眼前这位烫发女郎所干的事情。
沈欢举起双手,干笑道:“美女你误会了,我就是来搭个讪,绝对没别的意思,您要是不喜欢,我走就是。”
举起双手,是为了表示无害,这是现代人在影视剧渲染下所养成的习惯。
可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举动,让眼前这位小姐瞬间收起了嚣张跋扈的表情,一把挽住沈欢的胳膊,娇滴滴的说道:“小弟弟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这样可是没办法成功约啪的,姐姐我呢,刚刚只是吓唬吓唬你,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扫黄打非有多严重,更何况是这种正轨的地方,先不说我不是小姐,就算我是小姐,也不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做生意不是。”
“呃……您说的都对。”沈欢嘴上这么说着,却是将手给抽了回去。
他不是不尊敬人家的工作,只是不喜欢这小姐的工作态度,你说对方要是客客气气的也就算了,就刚才的那态度,别说他不好这口,就算是好这口,也不会选眼前这个女人。
只是让沈欢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哪一点让女人改变了注意,从刚开始的老娘天下第一名妓,变成了我就是个小鸟粘人。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他千不该万不该把手给举起来,要是不举手,袖口也不会因为地心引力而下落,袖口没下落,也不会露出林妙诗给她买的百达翠丽。
百达翠丽和江诗丹顿,是名表奢侈品中的奢侈品,能带的起的,都绝对不是普通人。
按照民间流传的,有钱的玩表,没钱的玩车,玩手机的都是大傻吊。
沈欢显然是属于有钱人这个行列,而且看样子还属于那种人傻钱多类型的,再加上年纪轻轻,显然是作为猎物的合适人选。
“哎呦,小帅哥,你怎么能将我这样的大美女,随便推开呢。”
“我没推你啊。”沈欢一脸迷茫,他只是把手抽回来,从来没有做过推人的举动。
那小姐一摆手,那娇笑的表情,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嘴里“死鬼”乱跳的妖艳贱货一般,用手指着某处说道:“你那里都顶到人家大腿上了,还说没推人家。”
沈欢现在有一种喝了假酒的感觉,这尼玛也太坑爹了!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看飞碟!”
“小帅哥,你这都多少年的套路了,难道不喜欢姐姐我吗?”女人说着,在原地转了一圈。
不用微风阵阵,就足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那一抹——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
“那就给你来个新套路吧。”沈欢微笑着,眼中泛起了一阵红光,“现在,立刻,马上离开这家酒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