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110000101001”的万赏,上一章的章节数弄错了,应该是八十九章,如果大家对“光照会”感兴趣的话,推荐大家看看丹·布朗的《天使与魔鬼》)
——————————————————
【BGM——《Ur Luv》银河骑士李老板】
成默进屋又调了两杯金汤力,回到阳台上的时候,白秀秀又恢复了开始慵懒的坐姿,横在沙发上,像一只秋日午后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猫咪,半闭着眼帘,吹着微凉的河风,无形的风荡起了她额前的几缕发丝,轮廓优美的瓜子脸更显得如刀削斧凿一般浑然天成,蓝色的蜻蜓盘扣沿着起伏的身线向下,一直到深蓝色的旗袍下摆垂在膝盖侧的位置戛然而止。
成默忍不住多瞧了几眼那白腻圆润的小腿和涂着红色蔻丹的纤足,默不作声的将金汤力放在了白秀秀的面前。
白秀秀自然注意到了成默有些飘忽的视线,起身将放置在沙发扶手上的薄毯子扯了下来,盖在身上,藏起了那双娇俏的双足,淡淡的说道:“成默,你这是在玩火,有些事情做一次就够了,有些话说一次就可以了,不要消费我对你的好感。”
成默听出来了白秀秀不是在开玩笑,比之上次在长安直接踹他,很明显这次白秀秀是真有些生气了,成默也不慌,女人生气也不见得是坏事,假设她对你生气的想法都没有,反而更糟糕。
成默端着自己的杯子,若无其事的坐在了单座的小沙发上,看着阳台周围盛放的花朵,说道:“白姐,人们常说女人就跟花一样,不管多漂亮的花,都是需要人欣赏的我不觉得我欣赏你有什么不对!”
白秀秀冷笑道:“我不需要你的欣赏,你应当表现出来的,是对我的尊重。”
成默点了点头,“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高中都还没有毕业的小处男,是个距离成为天选者遥遥无期的小屁孩,像我这样的孩子,理所当然的应该在你的面前表现出谦卑和恭敬,实际上能叫一声您这样的大人物一声白姐已经是您青眼有加了”
“算你还有自知之明。”白秀秀淡淡的说道。
成默笑了一下,喝了一大口金汤力,同样以一种淡然的语气说道:“正如你所 也许我还达不到那种看透人心的境界,但我还是很明白自己应该如何表现才能讨人欢心的,只是大多数时候? 我不愿意而已。”
“成默? 别告诉我是一个介意说谎的人? 就算你想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你也应该清楚,在我们当下的世界? 有自身的运转逻辑? 你的这种‘诚实’,本质是一种放肆和缺心眼,同时也是一种自大”
“我知道? 我也懂? 我之所以不诚实? 是因为很多人不配我用诚实的态度对待? 但在您的面前我想保持一种纯粹? 说真心话? 我可以在您面前虚伪的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然后转头把对您的情绪发泄在高校”
白秀秀直起身子,盘腿而坐,用一种寒冷彻骨的声音打断成默,“你这是在威胁我?”
成默沉默了一下? 忽然间牛头不对马嘴的说了一句:“叔本华 ‘女人总是喜欢花? 却不知道它是植物的生zhi器’”
“怎么? 你这是想要嘲笑女人无知?只配做花一样的繁殖工具?”
成默摇头,“虽然说花确实是植物的繁殖器官,但人类与花的历史却可以追溯到11700年前的某个夏天? 有一群生活在新月沃地的尼安德特人,他们当中不幸有几位意外去世了。虽然在上古时代,死亡也许本来就不算是什么意外——但这一次,活着的尼安德特人决定用某种更为郑重的方式来埋葬他们:他们建造了一个墓穴,然后采集了许多美丽清香的野花,包括薄荷、锦葵、矢车菊、葡萄风信子之类,把这些花儿铺满了逝者的身体周围”
白秀秀没有想到成默的思维如此的天马行空,居然一下扯到了一万一千七百年前,语气悠然的说起了花的历史,白秀秀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听下去,理智告诉她不应该让成默控制节奏,娓娓而谈。
但偏偏成默的声音和他所说的内容有一种莫名的诱惑力,让她想要想要听下去。
“人类对花的偏爱是持之以恒的,在各种古老的文明记载中,鲜花从未阙如(空缺)——您去过古巴比伦遗迹之地,一定知道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打古巴比伦空中花园是巴比伦王国的尼布甲尼撒送给王妃安美依迪丝的礼物;您去过金字塔的遗迹之地,一定知道古埃及的壁画上一次次描绘着手执鲜花的人像轮廓;不知道你看过古希腊的神话和史诗没有?这里面总有被鲜花加冕的诗人和战士,或因为被鲜花诱惑而误入歧途的少女,没错我指的就是被宙斯勾引的欧罗巴;而在我们华夏,鲜花与美人的诗句不胜枚举,最早的《诗经》里就留下了‘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的句子,一切的一切,无不昭示着花与人类息息相关的命运。”
成默的声音缓慢而悠然,和留声机里响着的音乐完美的应和在了一起,致幻味道的音符从唱机里飘了出来,这种简陋的、声音单调的伴奏特属于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音乐节奏很缓慢,大概是因为生活节奏也很慢的缘故,不像如今时间在飞跑,音乐的节奏也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