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幕后黑手专门冲着济中医来的!(2 / 2)

“上面的命令!。”

朱武说道:“我只知道,上面给我的命令是去普翔药店调换那几种药材,具体去换药的时间是上面告诉我的。”

上面告诉时间?

而且清晰的知道哪几种药材。

苏烨目光一凝。

也就是对方对济中医那个大五的学生看病情况了如指掌。

如果算上半年前就吸收此人,或许半年前就在布局!

“这么说,你们是在针对济中医?”

苏烨挑眉。

事情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有人专门针对济中医。

“我不知道,事后我也猜应该是盯着济中医干的。”

朱武面色痛苦的回答道。

“那个山洞怎么回事?让店主躲起来,而不是杀人灭口?”

苏烨问道。

朱武苦笑一声,说道:“上面是上我杀人灭口,我不敢杀,所以就偷偷准备了那么一个山洞,让他躲一段时间。我以为你们来不了这么快……”

“下一个问题,上面谁让你干的?”

苏烨直接询问。

“我不知道。”

朱武苦笑说道:“让我干这件事的是一个组织里面的人,他在组织里面的地位比我高,我必须要听他的命令。”

“这个人是谁,他在哪儿?”

苏烨追问。

看起来。

这个人应该就是幕后黑手了。

只不过。

人上人组织的人?

为什么要针对济中医?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也没跟他见过面。”

朱武说道:“我们都是用手机联系的。”

“他在哪?”

苏烨问道。

“济阳市!”

朱武立刻肯定的点头,说道:“现在不知道在不在,但是在你找到我之前他肯定在济阳市。”

“为什么这么肯定?”

苏烨问道。

“他跟我联系的时候,我听到电话里隐约传来一声”朱总,我在阳光高尔夫球场等你”的喊声,我查了一下,那个地方在济阳市。”

朱武也不隐瞒了,死道友不死贫道,说道:“就是三个半小时前,他应该就在济阳市高尔夫球场。”

“你们组织在济阳市和这

里有没有据点?”

苏烨再问。

“不知道。”

朱武苦笑道:“我才刚加入组织,还不知道组织内部的情况,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这有没有跟我同一个组织的人。”

闻言。

苏烨挑眉。

他本来想废了这个家伙,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有问必答,再加上对方言语间好像也不知道自己加入的是一个什么组织,就像是被骗去搞传销的人一样。

一切似乎就是为了今天的计划。

“啪啪啪……”

快速的伸手在对方身上点了几下。

“你,你干什么?”

朱武惊慌大叫。

“我暂时封了你的血脉,一段时间内你无法使用灵气,跟普通人一样。”

苏烨淡然回应了一句,然后启动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通讯器,把事情记录下来发给上元市侦缉队,让对方到光明路派出所去领人。

然后把人拉上车,直接开着对方的车,一路来到上元市。

再次来到光明路派出所的时候。

苏烨发现,药店店主已经被抓回来了。

“谢谢你!”

张所长感激的说道,要不是苏烨,不会这么快抓到店主。

当时看到山洞里的情况他们都有点傻了。

那么丰富的食物和水,对方这是打算长时间隐匿啊!

“不客气。“,

看到苏烨又抓来一个人,张所长急忙问道:“这个人又是什么情况?“

“店主的上线,卖药和放假药的人。”

苏烨说完,悄声对张所长说道:“他是武者,但现在就是个普通人,你们可以随便审问,他应该会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一个小时后你们这侦缉队会来你这里提人。”

张所长整个人一震。

深深的看了苏烨一眼。

原来你是侦缉队的!

怪不得这么厉害!

“谢谢!把人带去审问室。”

张所长大手一挥,说道:“我亲自审讯!”

苏烨正准备离开派出所。

这时,李可明等人却从派出所外的一家身餐厅里快速的走过来。

他们一直在等消息。

苏烨让他们休息,他们哪里能静得下心来,听说苏烨回来了,赶紧赶过来。

“怎么样了?”

派出所门口,李可明直接询问苏烨。

“差不多了。”

苏烨笑着说道:“跟咱们学校的学生没问题,是那两幅药材的问题,药材里面那些致命的东西是有人刻意放进去的。”

“谁?“

李可明怒生问道。

这是草菅人命!

“正在审问。“

苏烨说道。

“那好,我们先回酒店等消息。“

李可明一行人去了酒店。

苏烨却坐高铁直接返回了济阳市。

这件事的幕后黑手还没抓到。

这个人不抓到,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后面也肯定还会出事。

所以。

他必须把这个人抓起来!

不清楚对方实力,苏烨没有通知济阳市侦缉队抓人,他要自己行动。

一小时后。

派出所一小队出警,赶往扬城市中药市场,直接把朱武的中药材批发店查封了,把店里面所有的药材,全部带走检查。

又过了半小时小时候。

警方发布通告。

“根据调查,“济中医大学生开药致病人死亡”事件不实,警方初步怀疑是“普翔药店”售卖假冒伪劣药物而导致的,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有新的进展警方会在第一时间向大众通报。”

就在这条通告发出来没多久。

济中医官方也发布了一条通告。

“关于病人服药致死事件,我校在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配合警方调查,关于此事件的一切信息,皆以警方实际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