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询问了我的律师团队,律师告诉我,按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
“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如果把一个本来违法的决定,再送入听证程序,更是错上加错。但是,听证程序,可能把决定的违法性给洗掉,仿佛一下子就名正言顺了,好像经过听证的事应该没有问题。执行者执行决定的时候更会理直气壮地以经过听证为由压倒一切疑问。听证就像一块遮羞布,成了一种伪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行政程序法》。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实现的保障,只有具体的规定,但没有完善的程序,具体规定实行起来难免会大打折扣,甚至落空。尤其当听证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时候,各种听证会鱼龙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事自然会有的。”
张凡的语言犀利,毫不避讳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专业的点评。而且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网友们看到张凡的微博后立刻议论了起来,禁摩是无数网友的痛。
“凡哥说的太对了,摩托怎么能一禁了之……”
“作为全球唯一禁摩的国家,难道摩托真的罪不可赦……”
“凡哥说的太对了。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我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对啊,《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
网友议论了起来,张凡这片帖子分析的太透彻了。禁摩就是一个懒政行为,而且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对整个摩托车产业的打击是雪上加霜,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华夏摩托车产业年产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年产值达600多亿元,就业面达1000万人。禁摩是造成摩托车行业效益连年下滑,甚至全行业亏损的主因,每年抑制400多万辆销量,抑制的销售额约为300亿元。
其次就是禁摩之后,交通也变得更加拥挤。要知道普通的小汽车比摩托车大的多。很多上班族都是一个人开车上班。
如果换做骑摩托车上下班,拥堵情况肯定会有很大的缓解。而摩托车的油耗更是比汽车低很多,也能大幅度节省能源。
总之一句话,解除禁摩令百利而无一害。至于骑摩托车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什么的,那都是无稽之谈。
不遵守规矩的,开车一样不遵守规矩。遵守规矩的,骑摩托也一样遵守规矩。
张凡的这篇帖子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张凡现在不是一般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现在张凡狐呼吁接触禁摩令,之前一些媒体也呼吁过。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而现在张凡的呼吁,让那些媒体再次行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