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这本书她打算放个长假,或者出去找份工作,结交一下朋友,总不能永远一个人生活在这座城市。
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出去工作,这是乔夏第一次萌生这种想法,她觉得可行,业余时间码字,两不耽误。
手指敲着键盘,她怕吵醒唐宇,悄悄地跑到了楼下,阳光房里打开一盏灯,白天这里很美,夜里这里依然很美。
静静的夜,不停地打着键盘,整个人都已投入进去,周遭的一切都不曾察觉,窗外亮起的灯也不曾察觉。
……
沈俊刚刚忙完一天的工作,走出阳台的时候正好看到BOSS的家还亮着灯,仔细一看原来是她在打电脑,很好奇这么晚了在忙什么。
今天老板让他买一台女生用的电脑,他知道老板要送给乔夏,对此并没有询问老板什么价位,直接买了一台最新款式,他知道乔夏一直喜欢这个牌子。
前天,唐家老宅他一眼就认出了乔夏,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他永远不会忘记,他感觉到乔夏的躲闪,想必她也认出了他。
沈俊的家乡是在偏远的山区,家里条件很苦,小时候为了读书没少吃苦,高考之后本打算退学,可偏偏此时遇见了乔夏。
她将所有的零花钱捐赠给了沈俊,只希望他能读书,那时他的眼眶泛着酸楚,心里暗暗发誓,此生一定要将她当成亲妹子来疼。
他踏上了大学之路,她上了高中,三年来他们一直保持通信,有一天她说要退学,沈俊为此连续写了七封信都没有回音。
沈俊已经读大四,他有能力去支付另一个大学生,为此亲自去了福利院找她,并许下承诺一定会攻她上大学。
不巧,家里母亲病重,沈俊休学一年回家照顾母亲,从此与她失去了联系。
多少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乔夏,茫茫人海一直找不到她,直到林子祥说那个女孩叫乔夏。
沈俊一直站在阳台上看着,他们错过了一次,便错过了彼此一生,命运的轴轮将他们又拉了回来,却站在了不同的位置。
乔夏动了动肩膀,揉揉发酸的眼睛,今晚她写了很多,此时已经到了很疲惫的状态,放下笔记本看着窗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