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1章 斯摩棱斯克的瓦良格人(2 / 2)

不远处,那些有矮墙保护的贵族农庄陆续开始远观。

那些武装民兵站在城垛处,紧张兮兮地观察动向。

披上锁子甲的贵族老爷都做好打保卫战的准备了,见到鬼魅般的罗斯匪徒骑兵就下令自己的人坚守不出,又在心里希望那些一直客居的瓦良格人能和那些罗斯人打起来。

双方有着共同的来源,因不同的利益而大打出手再正常不过。

千百年来波罗的海就是纷争不断,这些瓦良格人默认眼前的骑马人就是敌人。

盾墙紧张排布,精壮男子在前,体能较弱者与女人就拎着长矛在后帮衬。

瓦良格人也决意坚守,因为他们是听说过有关罗马甲胃骑兵的传说,也非常知晓罗斯马匪的强悍,便知道步兵打骑兵有着天然的劣势。

于是双方突然僵住了,士兵都保持安静,唯有风声在耳畔呼啸。

菲斯克安静了一阵子,示意那老头子前来。他微微侧着头问:“老叔,你说的这里的瓦良格人不多,难道就只有这么点?”

“你以为呢?我一直在说这里客居的丹麦人极少。”

“也太少了吧。”菲斯克啧啧嘴:“若是真的打起来,我的兵一轮齐射就能消灭他们。”

“但你没必要这么做。”老头子急忙说。

“那是自然。如何?老叔,去劝降?”

“好吧。不过,也许你该和我一起去。”

“去就去。”菲斯克笑了笑,便摘下自己的帽子,令自己故意刮的大光头暴露在寒风中,大概摘下帽子一瞬间就冻得他一阵哆嗦。

他令战士们保持高度戒备,自己则下了马决意以和平之姿与他们聊聊。

遂在结阵自保的斯摩棱斯克瓦良格人看来,那屹立在风中的大光头格外别致。此人身材高大,身背圆盾腰悬佩剑,另有一把标志性的北欧钩斧挂在皮带处。

虽说整体的打扮有些奇妙,这个大光头男子依旧有着浓郁的北欧风格。

越是如此大家就越要戒备——真正的北欧壮汉素来好勇斗狠。

难道这个男人是打算决斗?

而那里加湾出身的老头子先行菲斯克一部,他张开双臂踉踉跄跄跑近高度警戒的盾墙处,气喘吁吁地大声呼吁:“不要打!我们不要打!都是兄弟,我们不是敌人。”

那些紧张得几乎心脏骤停的瓦良格人突然听到一个“我们是朋友”,真是咄咄怪事,可话的确是用很标准的诺斯语的丹麦西兰岛方言说的,大家不得不认真去听。

那老头子继续张开双臂奋力疾呼:“兄弟们别紧张,我是斯温,我从里加来,我们的老大是斯特坎德。兄弟们,你们好好回想一下,斯特坎德可是咱们丹麦社区的老大呀。即便你们离开了里加在这里定居,我们可是兄弟啊!”

说白了大家都是为了利益,各路豪杰在里加聚居而形成一个丹麦社区,它的本质就是一个庞大的物资集散地。

大家聚居是为了获利而非什么哥们儿义气与部族荣耀,或者说住在里加的人们早就背叛了自己的旧部族。

因财而聚也能因财而散,这些人就是因为财富而定居在斯摩棱斯克罢了。

一番解释,这个名叫斯温的老头子一直在强调“斯特坎德”这个名字。

在此组建盾墙的瓦良格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知道确实有个叫斯特坎德的战士,至于此人居然成了里加丹麦社区的老大,还是让不少人有些意外。

毕竟很多人离开里加已经有些念头,他们的斯拉夫女奴都生了不少孩子了,而那些孩子但凡能拿得起武器,已经站在这里与其父亲并肩作战。

老头子斯温仍在劝说,终于菲斯克不愿再磨蹭下去,他清清嗓子张开双臂,以笑容面对大众:“朋友们,加入我们吧!斯摩棱斯克不值得你们效忠!我们是罗斯人,更是瑞典人。现在整个北方已经和平,我们双方没必要战斗。

现在,你们可能认识的斯特坎德就在格涅兹多沃祭坛,我们的罗斯国王也在那里。

罗斯是一支联军!斯摩棱斯克的瓦季姆已经战败被俘了,现在罗斯联合着里加的丹麦兄弟们向斯摩棱斯克复仇。

加入我们吧!斯摩棱斯克将会战败,而你们依旧要生活、依旧要做生意不是吗?在罗斯王治下你们会发大财,现在带着你们的家人,拿着你们的财物加入我们。

我是菲斯克!秃头菲斯克!我乃罗斯王的亲密朋友,与你们认识的斯特坎德也是朋友。

我的军队不会向你们出手。加入我们吧!”

菲斯克说了很多,不过组织起盾墙的瓦良格人们也不会轻易听信。

也是盾墙撕开一个口子,一名梳着灰白辫状胡须的中年男子走出。

此人个子不好显然性格火辣,他举着钩斧直指菲斯克的脸:“我们为何要相信你?”

话是如此,众瓦良格人真的很动心。说到底大家都是生意人,彼此既然都说着诺斯语,彼此能不打仗还是不打为妙。

“罗斯人值得相信。”老头子斯温急忙从中斡旋。

菲斯克笑着摇摇头,抬手令斯温暂且退下,极为大胆得继续走向前一副处处破绽的姿态。

“何必如此警惕?罗斯王有六千军队,真的打起来你们必输无疑。”说着,菲斯克已经将胸膛几乎直接贴到对方面前,的确菲斯克身材颇为高大:“朋友,我毫无敌意。我只是可惜,你们如此勇敢,为何要为即将战败的斯摩棱斯克人战斗,他们不信仰奥丁、不信仰托尔,连弗雷神都不信。”

“你?你为何觉得我们在为斯摩棱斯克战斗?”那矮个子言语不屑至于,警惕姿态也的确放松。

菲斯克再度重申自己的命令,再度介绍自己与那些高贵任务的亲密关系。

乃至特别强调:“瓦季姆已经被俘,他的四千大军全军覆没。很多里加湾的丹麦兄弟被瓦季姆的人杀害,为此斯特坎德极为愤怒。”

“可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也许是没关系。”菲斯克耸耸肩:“但贸易线将要全面打通,整个北方的大门为你们打开,看在赚钱的份儿上你们一定不会为他们卖命吧。”

“你很傲慢!我们何时在为斯摩棱斯克人卖命?他们也配?我们只是客居在此的商人。”

“敢问朋友,你可有响亮的名号?”

那小个子张口就来:“没名号。我是哈根,仅此而已。”

“好吧,哈根,我的朋友……既然如此就加入我们,带着你们的勇士们跟我们走,你们会得到罗斯王的奖赏。”

“我不敢相信……你们……”

菲斯克再看看情况,自己本意不愿再在这里耗时间,便清清嗓子:“你们是自由的。只是我希望你们能选择正确的阵营。你们可以不为任何人打仗,可你们在这里就是危险的,一旦罗斯大军杀奔而来误伤了你们就不好了。你们还是考虑一下吧!我们会很快离开。如果你们绝得加入罗斯与你们里加湾的朋友会和,想明白了就带着细软向大祭坛走。”

说着菲斯克下令部下将一面旗帜交付:“哈根,朋友。带着这面旗帜,你应该懂……”

哈根的确懂,他收下了旗帜再看了菲斯克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切也都有了答桉。

菲斯克不再磨蹭,他有意再带着骑兵在斯摩棱斯克村庄间快速耀武扬威转一圈,便迅速骑上战马,骑兵队抛弃了全部的战俘后扬长而去。

而那些战俘得到逃跑的机会也都带着“礼物”发了疯般逃窜。

最后竟之撂下这些客居的瓦良格人的盾墙,以及握紧罗斯旗帜在风中凌乱的中年人哈根。

看看这面做工不错的细布旗帜,他已经有了选择。

归根结底他们还是要去里加湾进货的,他们断不会背叛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