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二章 斗嘴(1 / 2)

比如王岗现在剔着光头,周至就问他《宰相刘罗锅》的拍摄进度到哪儿了,知道他可能是来跟启老请教清宫和官场常识的。

墨言的《红高粱》已经成名已久,但是这人比较低调,能把他直接认出来的人也不多,但是周至做到了。

而且周至对他刚刚出版的《酒国》也很熟悉,而且去年墨言在米国出版了英译本的短篇集《爆炸》,知道的人并不多,周至却也知道。

“莫要骄傲啊。”说起这事儿,刘正匀便开始打趣:“我是说二位莫要骄傲啊。”

“二位?”墨言吃了一惊:“老刘,你是说小周他……”

“他的作品被译成英语出版,可比你要早。”刘正匀对这效果很满意:“你那个集子算啥,小周的作品在欧美都成畅销书了。”

“我那更不算啥,就是本讲做菜的书,普及普及中华亚文化。”周至赶紧谦虚:“不是我写得多好,是老外们自己没见过世面。”

“就是。”说起这个王老爷子最有发言权:“我在《锦灰堆》里写了匏器,说葫芦可以拿模子套起来,等它长好后就会变成模子内壁的样子,连同花纹都能长成,老外们愣是不信,说什么葫芦那样套着不见阳光会坏掉。”

“直到我把实物种出来给他们见着了,这才信了!”

如果说周至认识墨言都还好解释,但是他连于华都认识,却让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于华之前是牙医,后来混进在海盐文化馆混体制,直到八八年才进入鲁迅院和北师大联办的研究生班,和墨言,刘怡然等人做起了同学,开始和京城圈里的大佬们做起了朋友。

之后受鲁省电视台邀请去西部采风,用半年时间穿越整个西部,又和刘正匀等人结交。

同时,于华还和浙江院签了一年的合同,成了改制试验品“合同制作家”,然后在《收获》发表了真正有影响力的代表着《活着》,文风才算是正式确立。

今年八月,于华调离了嘉兴文联,成了“北漂”,开始职业写作生涯。

这几个月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刘正匀就找到老马,老马就安排他住到了德绵堂,这边有二老镇着,相对没海马那边闹腾,也方便创作。

“你就是周至呀。”于华看到周至比周至看到他还要惊奇,伸手和他相握:“利害厉害,就是你搞那个字库,他们都用得着,我用不着。”

于华的风格就是用最质朴的文字写出最深厚的情感,这种强烈的反差冲击会成为他将来在文坛独树一帜的风格特征,别人也是学不来的。

周至就表达了自己的仰慕:“大象希形,大音希声。这话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可真正能够实践起来的,除了您,我还没见着有谁。”

“你也别把他抬得太高。”墨言和刘正匀都表示周至的表述有毛病。

墨言就说道:“我们就拿杀猪作比喻,杀猪匠杀猪,自然要用自己最趁手的刀子。”

“就是。”刘正匀点头:“所以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端看作者自己感觉什么样的方式是最流畅最舒服的。”

接着就开始恶毒攻击:“老于喜欢那样表达,是因为他文化水平太低,会写的字不多,会的成语典故也不多,研究生白读了,因此表达的形式就只能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