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岳仑这个样子,颜夕忍不住就笑了出来,然后重新戴上了耳麦,说道:“好啦,我再听听第四啦。?? ”
见颜夕戴上了耳麦,岳仑也是自信满满地摁下了播放键,心想这最后一歌,就算颜夕最后还是不选用,但也肯定会喜欢。
最后一歌,岳仑可是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撰写出来,从岳仑成为知名音乐人到现在,岳仑基本上很少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写一歌了。
当旋律出来之后,颜夕再次享受地闭上了眼睛,嘴角也是勾勒出了一道迷人的弧线。
看着颜夕如此沉浸的样子,岳仑就知道,颜夕肯定是喜欢上了这歌。
直到四分钟之后,颜夕才睁开眼睛,语气中带着些许激动地说道:“岳大哥,这歌真的很不错呢!旋律柔美慵懒,当听到这歌,我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个画面。画面中,我坐在一辆minicooper的副驾座上,开在一条挂壁的风景回廊上欣赏着外面的风景,外面的风景如画,耳边的音乐如痴,那种感觉,实在是太惬意了,太让人回味了!”
颜夕脑海中所出现的画面,正是岳仑整歌所要表达的意境,岳仑也是想了整整一天,才想出在自驾游时的那种慵懒状态,然后写出了这歌。
见颜夕如此满意,岳仑也是开心地说道:“哈哈,你的感觉一点都没错。那就这样吧,这歌作为你专辑的最后一歌。”
在岳仑的心目中,这事基本就已经这么敲定了,所以哪里会想到,颜夕竟然会在这个时候摇头。
见到颜夕摇头,岳仑顿时就瞪大了眸子,然后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颜夕,问道:“怎……怎么,这歌你不是挺喜欢的吗?怎么还不满意?”
“岳大哥,你有没有觉得,如果整张专辑12歌,都是这种慢节奏的慵懒情歌,虽然这种风格的情歌,对于整个乐坛来说,是股新生风气,但是当听众连听12差不多感觉的歌曲之后,你觉得,会不会出现审美疲劳?”颜夕看着岳仑的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而岳仑的反应,也是和当时叶寒把这个观点第一次告诉颜夕时,颜夕的反应一样,眨了眨眼,说道:“专辑的风格一旦确定之后,肯定是要围绕这个风格而来。难不成,你的意思是最后一歌,还得来节奏快一点的快歌?”
颜夕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说道:“对啊,当然是得来一能盘活整张专辑的快歌了,越欢快越好,就像是一条鲶鱼,要搅乱原本的那种平静。这样其它十一歌,才会挥出更大的魅力。而那条鲶鱼,也会变得熠熠生辉。”
尽管颜夕的这番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一名知名的音乐人,岳仑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道:“你这个想法太冒险了,绝对不能这么做。”
见岳仑如此坚定地反对,颜夕不由得鼓了鼓嘴,然后说道:“岳大哥,我敢保证,你听了我带来的这新歌之后,一定会激动地把你面前这瓶清酒,全部喝完。”
“我不信,上次叶老板那《离夜》和《夕阳的颜色》,虽然让我很是震惊,但我也不至于那么激动。而且,你现在手里这歌,应该还是叶老板写的吧?”岳仑问道。
颜夕点点头,说道:“当然咯,我的猪脑子,可写不出这样的歌来。”
其实,听到真的是叶寒写的歌,岳仑的心中,的确闪过了一丝浓浓的期待,然后拿过耳麦,说道:“叶老板的歌还是挺让人期待的,那这样吧,我先听听再说。”
“好嘞。”说完,颜夕就摁下了播放键。
而且,仅仅就出来三个音,岳仑就不由得惊喜地看了眼颜夕,说道:“这音乐很俏皮啊!”
“当然啦。”颜夕吐了吐舌头,对叶寒的这歌,自然也是充满了自信。
左边右边东边西边;我在原地画着圈圈;你说他说大家都说;只有我想当个哑巴……
在听主歌部分的时候,岳仑只是觉得这种俏皮却又懒懒的快歌,给人的感觉确实还不一样,挺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