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哥我本命}没能立刻收到小卓的回信。
此时的小卓正忙着给唐宁当后勤,忙着给唐宁取吉他,也忙着跟阮上安搬爵士鼓。
最开始唐宁没打算用裴元野带过来的那套鼓,但下午那趟合节奏的时候,阮上安对着节目组提供耳朵鼓,用力地踩了几次底鼓之后,她认为节目组的底鼓声音差了点,所以唐宁只能临时找裴元野救场,从他那里搬乐器。
裴元野的原则是乐器不外借,但开口的人是唐宁,裴老师的原则只能先放在一边了。
不过借鼓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什么时候唐宁也给裴老师打一次鼓,不多,一首歌就行。
吉他和鼓是绝配,一个乐队可以没有贝斯,可以没有键盘,但吉他和鼓却一定不能少,那是玩现场最带感的两种乐器。
很久很久以前,裴元野匿名去酒吧弹吉他的时候,唐宁躲在鼓手的后面,那会儿裴元野的脑子里除了把这个不听话的小朋友逮回去之外,还有就是他想和唐宁一起玩音乐。
尤其是摇滚乐。
不管是钢琴也好,还是小提琴也罢,这些都难以逃脱高雅的标签。
这样的音乐是优美的、经典的,但裴元野时常感觉那里面差了点东西,江湖气和人情味。
所以在某一段时间,裴元野总喜欢背着吉他,在后海的酒吧里匿名表演。
看台上的人嘶吼,看台下的人疯狂,一群陌生人聚在一起蹦蹦跳跳,抒发着对生活的吐槽和对未来的向往,而那样的音乐对裴元野来讲,远比站在金色大厅里给一群坐着的绅士女士们表演来得有意思。
当然,裴元野也不可能组个摇滚乐队,来证明自己迟到的青春叛逆期。
他喜欢的是摇滚这种生机勃勃的音乐形式,对于绝大多数漂泊着的摇滚人的生活,却觉得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