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地交谈后,任明空大致把握了黎明之城的情况。
这是一座由诸神黄昏时期幸存下来的人类建造的类似避难所一样的城市。
经过这么多年的恢复与发展,黎明之城也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不再像诸神黄昏刚结束的那几百年一样时不时垂危了。
黎明之城的社会,大致由三个阶层组成,最上层是能与神明对话的高贵神侍,他们的数量很是稀少,仅有不到三十人,但这不到三十人却控制着整个黎明之城的一切动作。
中间阶层是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他们占整个黎明之城人数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负责给神侍们提供最好的服务,并安排第三阶层的人们工作。
第三个阶层,也就是弗达斯所在的阶层,是世代干体力活的一群人,没有姓氏就是他们的特点。
多么畸形的一个社会。
任明空忍不住在心中慨叹,但如果是作为避难所存在,那这样的简单结构确实是韧性最强的,高度服从性与高度集权让庞杂的社会流动尽在统治者的手掌翻覆之间。
他没有再问更多的问题,作为神的使者,他需要保持神秘感才能让弗达斯更好地为自己带路。
问太多的话会让对的怀疑自己的能力。
在和施元镜发现草丛中的弗达斯时,任明空便对这个幸存的人类有了兴趣,再后来听闻他们甚至还有一座城,任明空便升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头一次在秘境里遇到本土人类,谁能不想多了解了解呢?
弗达斯走出边界后并没有走太远,他害怕自己记不住回去的路,他带着两名使者走了没多远便来到了他出来的地方。
“这是入口?1任明空无比惊讶地看着弗达斯指的地方。
那是一条巨石和大地间的缝隙,如小院般大小的巨石嵌在泥土里,斜着向外伸出了一部分,像是一块凸台。
而弗达斯指的入口就在巨石遮蔽的阴影最里面,巨石嵌入地面的那一条小缝。
黎明之城……竟然是一座建立在地下的城市?任明空这时才意识到这一点,他还一直很不理解为什么弗达斯看起来这么的营养不良且缺乏阳光,原来这就是原因。
诸神黄昏黄昏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多少年,米德嘉尔德的环境也早已可以生活,虽然仍然恶劣,但却比地下要好了许多许多。
“为什么你们不搬出来?”任明空忍不住问道。
“搬……出来?”弗达斯有些疑惑,似乎不是很能理解这三个的含义,“为什么要搬出来,我们世代生活在黎明之城,黎明之城就在那里。”
实际上,若不是见到这外面的景象,弗达斯甚至连“出来”是什么意思都不能理解。
在黎明之城的居民眼里,泥土的穹顶和发光的萤石就是全部。
任明空沉默了下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弗达斯解释这外面才是正常的环境,对于一个从小就在地下长大的人来说,那里就是全部的世界。
难怪弗达斯会将外面当做是神庭阿斯加德,在他的想象中,这样宽广的世界,怎么可能属于人类?
任明空若是个济世救人的圣贤,那这会儿他就应该立马欶欶落泪,以跑掉一只鞋的态势冲进黎明之城,救那里的人民于水火之中,然后在黎明之城的历史上流芳百世,塑像为证。
然而他不是。
要不是看见秘境内的人类而感到好奇,任明空甚至都不会搭理弗达斯,不管他们到底有多艰苦。
他不是不会感慨或者同情,实际上他心里现在就满是沉郁的慨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要去做那个圣人,他有自知之明。
此行跟随弗达斯进入那地下的黎明之城,也只是为了简单探索一下这个地方罢了,谁知道这里会不会有什么惊喜。
惊喜之所以是惊喜,就是因为它会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
但是……任明空比划了一下入口处的那条缝的大小,无可奈何地发现翼板进不去,而大狼和五哥现在还在翼板上面昏迷着。
倒不是不能他和施元镜一人抬一个进去,但两人现在作为神的使者,不能干这种掉价的事儿。
于是他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弗达斯……”
弗达斯听见光明之神的使者叫出了自己的名字,顿时一个激灵,忙不迭地转过来,恭敬地半躬着身子,目光依然看着地面和脚尖:“您有什么吩咐?”
“你抬起头来。”任明空道,想让人家帮忙搬一下,总得让人家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