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拍案惊奇,之情为何物(下)(1 / 2)

霓雪儿心口发慌,只想闪躲,却被官兵抓了个正着。俩人四目相对,又不堪直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几位“嫌疑犯”被揪了出来,其中一位道士模样的人,低头摭脸,应该是盧笙那位已经很久没露过面的父亲。

盧笙对徐大人说道:“恳请大人放了这位小尼姑,她是我的老同乡,从小修行化缘,就算有错,也是些鸡毛蒜皮,根本不会触犯刑法、偷盗、谋逆之事。”

胡参军插嘴道:“刚才那位客官,却说是他家的小伙计,也要求我们放人。”并指向“桃花峒主”,此人姓陶名轩,大有来头。

“校尉”上前喝道:“一路追踪,在此断了线索,所有可疑人物,都应仔细审查。”

众官员点头说是。几位嫌疑人,被押解到码头附近的官驿中。霓雪儿这才想起,托妮不见了,回头一瞥,一位官兵站在盧笙背后朝这边微笑。

胡参军主审,招进麻捕快、张史弧等人,对盧笙说道:“这码头官驿,本来属于你们审计司,你们度支、计省自本朝以来,一惯是皇上的‘直属衙门’,我们可得罪不起。”接着呶嘴道:“剩下这俩人,就由计省院士盧笙,主审。”

从他的父亲盧荀身上,搜出一些特殊矿物之外,没有别的实证。盧荀说是为了炼仙丹,从烧制龙泉青瓷的师傅手中私下购买的矿物,也不是什么罪。父子俩人,在这样的场景下见面,心情复杂,可不是一言两语,能概述。

霓雪儿则如实道来,没有了安身立命的寺院,流落到此,想看看有没有会收容她的寺庙,或者可以投奔的亲朋,当然没有罪!盧笙站在官案边,泪水夺眶而出。正想宣告无罪释放。

胡乃成一拍惊堂木说:“盧大人,且慢,还有一事牵连甚广。堂下俩人既然自称都是良民,那就请配合官府,如实禀告下面的一些实情。”要盧笙回避,并且保证不会伤害他俩一根毫毛。把霓雪儿和盧荀分开审查。

一个“校尉”对霓雪儿呈上,一块长有四足的青铜凤鸟小物件,应该是某种古铜器上的挂钮,问道:“可认得此物?”

霓雪儿愣了愣,心想是昨天晚上丢落的?就回答说:“认得,是我的一件贴身饰物。”

转而拿到盧荀面前,叫他辨认。盧荀一愣之后,摇头说没有见过此物。

张史弧等人得意挥手,押出几人。其中一人就是清晨在对岸被拷打过的“摩尼左右大护法”,对此供认不讳,说当年那位女婴身上的挂件就是这模样,因为造型奇特,印象较深。

码头附近一位老妪也说,当年在一个女婴身上见过,据说是憬邻县东乡的一位穷书生,让人托养的女婴。另外几人指向盧荀说:这道士,近些年来,常到此地,画着这图形,暗中查访。

转问霓雪儿:“此物可是从小就有的贴身信物。”

霓雪儿心觉不妙,回答说:“不是的,小时候跟随宏音法师云游,在一个路边摊位上购买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