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他就是凶手!(1 / 2)

第二十一章 他就是凶手!</p>

谁是凶手?</p>

根据吴南之前的推理,很多人已经想到了,很可能就是苟安国的弟弟苟安华!不然吴南不可能提到苟安华,但这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而且给苟安华定罪,要比给苟安国定罪困难很多,因为苟安华与死者瓜葛太少</p>

房间里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p>

故意沉默了一下的吴南开口道:“你们不用想了,我所确认的杀人嫌犯,就是苟安国!不是其他人!”</p>

“宋倩与苟安国都有不在场的证据,而苟安国的证据,是他当时在飞机上,西杭市飞京都市!其实当时查到这里时,我也很疑惑,苟安国既然在飞机上,就不可能作案,难道是我的推断错了?我甚至重新去推断之前已经被我放弃的线索直到我看到了这张照片!”</p>

啪!</p>

吴南打了一个响指!</p>

白幕上换了图片,那是一张照片!</p>

看起来是一张结婚现场的照片,三个伴娘、三个伴郎,簇拥着一对新人!</p>

“看这张照片!”吴南对后面示意了一下,“这张照片来自于宋倩的QQ空间,这是她四年前与苟安国的结婚照,注意,新郎苟安国左手边第一个伴郎他们长得很像很像!”</p>

“这个人,就是苟安国的弟弟,苟安华!两人不是孪生兄弟,却是亲兄弟,容貌非常相似不过苟安华略高一些所以我就想到了,在案发当天,登上飞机的,真的是苟安国吗?”</p>

“这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案!假如凶手真的是苟安国,那么他一定考虑过杀死宋东后如何摆脱嫌疑,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而杀人这种事情,绝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或者说,绝不能让外人,让不能完全信任的人知道!”</p>

“出于小心谨慎的心态,苟安国应该不会找人为自己作伪证,而亲属作证在法律上存在效力较弱的问题,所以登上飞机的真的苟安国吗?我认为,可能是苟安华!”</p>

“机场安检虽然认真仔细,但在身份证是否是本人在用的问题上,根本就无法做出完全准确的检测,就比如,绝大多数女性妆后的样子,与其身份证上的模样,差距极大只能用肉眼看,确认一下容貌特征如果仅从容貌特征上来说苟安华与苟安国真的是太像了!”</p>

“我认为,是苟安国,让他的弟弟苟安华拿着他的身份证,通过机场安检,登上了飞往京都的飞机!这将是苟安国不在场的证据我不是无端的朝着这个方向去向,之前我说过,宋倩曾四次向苟安华汇款,合计1800万,这是很异常的,除非宋倩苟安国夫妇,存在很强的利害关系这是什么?拿到遗产后分赃?”</p>

“因此,在最后的补充侦查中,苟安华也成了重点调查对象!”</p>

“我们调查了苟安华近一年的通话记录,银行账单,身份证使用情况在宋东被害的前一天,苟安华的身份证曾购买了动车票,西杭市到魔海市,到达时间是去年的12月13日上午九点,也就是被害人宋东死亡前十二小时但,使用苟安华身份证的,不一定是苟安华可能是苟安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