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犹如往常,一切照旧,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改变什么。</p>

转眼,一个假期来临。转眼,又一个新的学期开始。大四的学生走了,大一的新生来了,林亦诚、刘珂和李哲凯他们从大学城分校搬回了北京本部。</p>

林亦诚遇到的困难一拨接一拨,但因为心中有一个梦想,有一份祈盼,有一个牵挂,每次发泄完沮丧的情绪后,依然会快乐地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人生。</p>

民法老师在讲台上振振有词。</p>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p>

“林亦诚,这个题你回答一下。”民法老师叫到,林亦诚没有反应。</p>

“林亦诚、林亦诚……”教民法的老师一连喊了几声,林亦诚两眼茫然地站了起来。</p>

“走神了吧?在想什么呢?知道我现在说什么吗?”</p>

“哦……哦。”林亦诚用渴求的眼光看着刘珂,刘珂用一副很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林亦诚。这家伙怎么了,反常……</p>

“刘珂,你来回答。”</p>

“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适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由于配偶、父母已经去世,则第一顺序继承为子女(甲、乙、丙),由于女儿乙已经去世,由外孙女代位继承。丙已经去世且无子女配偶,则视同放弃继承权,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p>

如果女婿在乙去世后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p>

答案为由女婿、外孙女跟甲共同继承,由于女婿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p>

法律依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