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上来说,自香港的卖楼花演变而来的预售制,绝大部分,都只是对开发商有利。
最关键的,就是资金筹措方面,因为预售制,地产开发商们,能轻松筹措到巨量的资金,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新项目的开发。
这方面,算是体制内的周教授,给出了一组权威的数据,前年,国内房地产开发共筹集资金171688亿元,其中定金和预收款就达到了73953亿元,占总开发资金的431。
而他们自筹资金,不到5300亿,只占总开发资金的308,因此说,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就是靠着购房者的预收款在生存和发展。
但这些靠购房者的预售款,才能活下去和发展起来的房地产公司,在收钱之后是怎么做的呢。
收了房款后,因为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的,一直不是新闻;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的,一直不是新闻;以种种借口提出房价款要涨价,要求重新加价等,一直不是新闻
就是能按时,哪怕是逾期,但好歹能收到房的,发现从房屋面积到格局、到建材标准、到绿化、到配套和合同上存在巨大出入的,那就更不是新闻。
夸张一点说,收房后各方面都和合同上没有出入的,那才叫新闻。
靠我的钱生存,靠我的钱赚钱,结果各种不把我当回事,甚至让我的钱打水漂而这样的事,还在继续,各方依旧习以为常,出钱的人依然没有什么话语权。
这,绝对不正常!
买期房,最不幸的后果,自然是遇到各种各样的烂尾,按理,这应该是不会发生的。
在实行这样一项事关重大的政策时,相关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至少考虑得还是很周全,具体的就是周教授昨天提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预售资金的监管,专款专户那是基本的要求,对这部分资金的拨付,有着非常严谨的规定,基础工程完工,最多拨付预售资金核定总额的25;主体工程完成一半,最多50;主体结构封顶,最多75;质检单体验收,最多90
后来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补充规定,监管资金中的25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
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章执行,那么,很少会出现烂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就是烂尾,也能极大的减少购房者的损失,让他们不至于钱房两空。
但实际上,呵呵,10个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超过9个,也就是,十成十的都违反了相关的条款,所以最后才会有那么多让很多购房者哭都不知道找谁哭的烂尾楼。
这其中,周教授又提到了一个重要的第三方,那就是合作的银行。
所以在刘敏达很不满意的时候,又有不少银行人也很不满意,怎么又双叒叕针对我们?
东海市各银行的不少人,于是又接到了上头的电话,“你们和那位周总,究竟有没有什么矛盾?”
在继续心无旁骛的拍戏的周晨要是知道这事,只能感慨一句,“你们真是太敏感,要说这一点,还真有些弱势群体的样子”